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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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的委托,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HL-DL-2023CS07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L-DL-2023CS076

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预算金额:18.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4室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金女士,0513-*-8005/*,邮箱:*@*shl2015.com)联系,将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 (略) 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邮件附件命名“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附件2 营业执照”。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按照标段收取,售后不退。可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获取支付宝或微信二维码支付,支付备注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提交的响应文件。

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9室(若有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 (略) 胜利路168号

联系方式:葛先生(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3室

联系方式:曹女士(0513-*-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05/*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 (略)

2023年9月15日

采购文件申领表.docx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的委托,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HL-DL-2023CS07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L-DL-2023CS076

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预算金额:18.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4室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金女士,0513-*-8005/*,邮箱:*@*shl2015.com)联系,将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 (略) 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邮件附件命名“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附件2 营业执照”。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按照标段收取,售后不退。可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获取支付宝或微信二维码支付,支付备注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提交的响应文件。

地点: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9室(若有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 (略) 胜利路168号

联系方式:葛先生(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2幢503室

联系方式:曹女士(0513-*-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05/*

(略)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 (略)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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