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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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布尔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布尔津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18: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7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16:30
开标地点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5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明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布尔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布尔津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布尔津县友谊峰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6-*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将军山路36号6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ZFCG2023-065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布尔津县1041个土壤表层样点(其中耕园地样589个、林草地样452个);水稳性大团聚体样177个;剖面样46个(其中耕园地34个,林草地12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上述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2)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实验室
3)在新疆境内有实验场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7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随时自行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 (略) 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9、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尔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布尔津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 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68号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 (略)

地 址: (略) 将军山路36号6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明

电 话:*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布尔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布尔津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18: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7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16:30
开标地点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5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明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布尔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布尔津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布尔津县友谊峰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6-*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将军山路36号6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ZFCG2023-065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布尔津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布尔津县1041个土壤表层样点(其中耕园地样589个、林草地样452个);水稳性大团聚体样177个;剖面样46个(其中耕园地34个,林草地12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上述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2)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实验室
3)在新疆境内有实验场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7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随时自行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 (略) 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9、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布尔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布尔津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 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68号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 (略)

地 址: (略) 将军山路36号6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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