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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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烟草公司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6日 17: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16:00
开标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预算金额 ¥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娜娜
项目联系电话 0999-*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 (略) 解放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娜娜 0999-*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 (略)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鑫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2023Y-192-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货物类型、功能、使用方式相似)。(5)本项目不接受行贿、失信行为主体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行贿三项需同时查询)。“天眼查”企业信用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法人关联性查询结果。(6)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③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④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⑤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投标人、*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地址:新疆 (略) 解放西路6号        

联系方式:林娜娜 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李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娜

电 话:  0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6日 17: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16:00
开标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预算金额 ¥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娜娜
项目联系电话 0999-*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 (略) 解放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娜娜 0999-*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 (略)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鑫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2023Y-192-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零售终端展示设施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二次)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货物类型、功能、使用方式相似)。(5)本项目不接受行贿、失信行为主体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行贿三项需同时查询)。“天眼查”企业信用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法人关联性查询结果。(6)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③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④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⑤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投标人、*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金茂大厦A座)9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地址:新疆 (略) 解放西路6号        

联系方式:林娜娜 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李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娜

电 话:  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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