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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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

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谈判邀请

四川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长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CFRZC-2023-09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人:长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 (略) 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自 2023 年 9月18日下午14:30至 2023 年 9月 2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 (略) ( (略) 高新区汇川街1666号1栋10层11号)获取或者发送邮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q.com)。

2.请携带以下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九、谈判地点:长宁县淯江西路二段443号泰宇建筑3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 (略)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831-*

地 址:长宁县新华街7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高新区汇川街1666号1栋10层11号

采购人:长 (略)

2023 年 9月18日

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谈判邀请

四川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长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CFRZC-2023-09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人:长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 (略) 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自 2023 年 9月18日下午14:30至 2023 年 9月 2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 (略) ( (略) 高新区汇川街1666号1栋10层11号)获取或者发送邮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q.com)。

2.请携带以下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九、谈判地点:长宁县淯江西路二段443号泰宇建筑3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 (略)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831-*

地 址:长宁县新华街7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高新区汇川街1666号1栋10层11号

采购人:长 (略)

2023 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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