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总医院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询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尤溪县总医院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尤溪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5: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8-*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纪先生 0598-*

项目概况

(略) 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广厦采购[2023]Y015-1号

项目名称: (略) 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包1-1

医用控温毯

3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二技术参数要求”

*元

包1-2

排痰机

2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二技术参数要求”

8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的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方式:到代理机构报名(需电话咨询)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16号        

联系方式:钟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联系方式:纪先生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  05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尤溪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5: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8-*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纪先生 0598-*

项目概况

(略) 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广厦采购[2023]Y015-1号

项目名称: (略) 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包1-1

医用控温毯

3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二技术参数要求”

*元

包1-2

排痰机

2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二技术参数要求”

8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的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方式:到代理机构报名(需电话咨询)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16号        

联系方式:钟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联系方式:纪先生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  059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