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3年自有车辆维修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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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3年自有车辆维修服务采购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3年自有车辆维修服务采购

**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3年自有车辆维修服务采购。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3-39(HC)

  2.2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3年自有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第一标段: (略) 自有车辆维修】

  合同金额:29.6万元(暂定)含税金;维修服务车辆:45辆,本标段最终确定二名成交供应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最高磋商限价(折扣系数):本标段价格由工时费和材料费两项费用组成,分别为0.98。

  2.4磋商内容:为确保生产车辆正常运行,为生产工作提供车辆维修(保养)保障,对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进行采购。

  2.5 服务地点: (略) 内。

  2.6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能力,能满足磋商内容中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 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企业二、三类经营业务备案。

  3.3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磋商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磋商过程供应商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拒绝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磋商。

  (4)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拒绝列入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磋商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9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日9:00:00至**日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如下:

  (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CA锁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3)响应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售后不退。打款账号:**,收款人全称: (略) 鸿昌 (略) ,开户银行:辽源农村 (略) 东吉大路支行(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采购代理联系人;窦晓琳,联系电话:0437-*)。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磋商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日09:0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或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5.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鸿昌 (略) 三楼会议室( (略) 东吉大路1858号)。

  5.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5.5请各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7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磋商保证金。

  5.8当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磋商方式转换

  根据《 (略) (略) 公开招标实施办法》、《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和《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磋商采购未能成立,如只有二家合格的,一标段直接入围;如未满足两家供应商的,继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直至满足二家供应商为止。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宁大路801号

  联系人:刘柏君

  电 话:0437-*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鸿昌 (略)

  地 址: (略) 东吉大路1858号

  邮 编:*

  联系人:窦晓琳

  电 话:0437-* *

  电子邮箱:*@*63.com

  日期:**日


信息来源http://**-1.htm
, (略) ,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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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3年自有车辆维修服务采购。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3-39(HC)

  2.2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2023年自有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第一标段: (略) 自有车辆维修】

  合同金额:29.6万元(暂定)含税金;维修服务车辆:45辆,本标段最终确定二名成交供应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最高磋商限价(折扣系数):本标段价格由工时费和材料费两项费用组成,分别为0.98。

  2.4磋商内容:为确保生产车辆正常运行,为生产工作提供车辆维修(保养)保障,对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进行采购。

  2.5 服务地点: (略) 内。

  2.6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能力,能满足磋商内容中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 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企业二、三类经营业务备案。

  3.3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磋商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磋商过程供应商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拒绝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磋商。

  (4)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拒绝列入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磋商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9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日9:00:00至**日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如下:

  (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CA锁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3)响应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售后不退。打款账号:**,收款人全称: (略) 鸿昌 (略) ,开户银行:辽源农村 (略) 东吉大路支行(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采购代理联系人;窦晓琳,联系电话:0437-*)。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磋商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日09:0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或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5.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鸿昌 (略) 三楼会议室( (略) 东吉大路1858号)。

  5.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5.5请各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7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磋商保证金。

  5.8当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磋商方式转换

  根据《 (略) (略) 公开招标实施办法》、《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和《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磋商采购未能成立,如只有二家合格的,一标段直接入围;如未满足两家供应商的,继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直至满足二家供应商为止。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宁大路801号

  联系人:刘柏君

  电 话:0437-*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鸿昌 (略)

  地 址: (略) 东吉大路1858号

  邮 编:*

  联系人:窦晓琳

  电 话:0437-* *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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