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2023年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2023年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国益 (略) 受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 委托,拟对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2023年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 GYTC-2023-ZF-0110
二、项目名称: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2023年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4万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应具备其它特殊资格要求:生产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店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须提供“截至比选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注: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采购与招标网’网站渠道对比选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比选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比选招标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 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1,每天上午09:00-12:00,每天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B座1502室(四川国益 (略) ) 获取。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比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1.报名时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存;2.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留存;3.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鲜章。比选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人信息;若因比选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比选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2023年09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及评审地点: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B座1528室(四川国益 (略) )。
十一、代理服务费: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十二、本比选在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城东新区蜀乡大道669号
联 系 人: 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益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B座1528号
四川国益 (略) 受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 委托,拟对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2023年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 GYTC-2023-ZF-0110
二、项目名称: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2023年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4万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应具备其它特殊资格要求:生产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店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须提供“截至比选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注: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采购与招标网’网站渠道对比选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比选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比选招标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 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1,每天上午09:00-12:00,每天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B座1502室(四川国益 (略) ) 获取。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比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1.报名时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存;2.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留存;3.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鲜章。比选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人信息;若因比选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比选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2023年09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及评审地点: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B座1528室(四川国益 (略) )。
十一、代理服务费: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十二、本比选在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略) 雁 (略) 工会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城东新区蜀乡大道669号
联 系 人: 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益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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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B座1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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