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田坪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单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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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田坪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单位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田坪 (略) 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一)玉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玉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总投资:71万元;

3.项目建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兴隆、鱼塘、堰上、大湾、大龙堡、彰寨、塘合、金竹等村卫生室;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面积约1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兴隆、鱼塘、堰上、大湾、大龙堡、彰寨、塘合、金竹等村卫生室屋顶、内外墙面、水电、地面、路面等进行装修改造及维修,修建厕所、道路及附属工程。

(二)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 (略) 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 (略) 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总投资:523.92万元;

3.项目建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 (略) ;

4.项目建设内容:手术室(麻醉科)、口腔科建设,发热诊室、急诊室、外科、妇科、儿科门诊改扩建及设备购置等。

二、遴选内容及报名资质条件

(一)结算审计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相关单位纳入黑名单 (略) 。(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提供拟派项目小组成员名单(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及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

3. (略) 机构 (略) 的名义参加遴选。

三、报名所需资料

(一)结算审计单位

1.项目结算审计报价函;

2.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相关工作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应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一份(密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申请单位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委托代理人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四、遴选方式

报名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采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局党组成员会确定中选单位的方式。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注:因本次结算审计工作涉及两个项目,报价需报包含总价及单独报价)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

六、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遴选报名的单位,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现场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七、有关事项

(一)确定中选单位后,经办人员将遴选结果通知中选单位。中选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取得联系,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并且中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工作,否则将取消其本次遴选确定的相关业务资格;

(三)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田坪 (略) 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一)玉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玉屏自治县2023年乡村卫生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总投资:71万元;

3.项目建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兴隆、鱼塘、堰上、大湾、大龙堡、彰寨、塘合、金竹等村卫生室;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面积约1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兴隆、鱼塘、堰上、大湾、大龙堡、彰寨、塘合、金竹等村卫生室屋顶、内外墙面、水电、地面、路面等进行装修改造及维修,修建厕所、道路及附属工程。

(二)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 (略) 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 (略) 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总投资:523.92万元;

3.项目建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 (略) ;

4.项目建设内容:手术室(麻醉科)、口腔科建设,发热诊室、急诊室、外科、妇科、儿科门诊改扩建及设备购置等。

二、遴选内容及报名资质条件

(一)结算审计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相关单位纳入黑名单 (略) 。(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提供拟派项目小组成员名单(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及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

3. (略) 机构 (略) 的名义参加遴选。

三、报名所需资料

(一)结算审计单位

1.项目结算审计报价函;

2.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相关工作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应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一份(密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申请单位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委托代理人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四、遴选方式

报名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采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局党组成员会确定中选单位的方式。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注:因本次结算审计工作涉及两个项目,报价需报包含总价及单独报价)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

六、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遴选报名的单位,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现场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七、有关事项

(一)确定中选单位后,经办人员将遴选结果通知中选单位。中选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取得联系,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并且中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工作,否则将取消其本次遴选确定的相关业务资格;

(三)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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