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机场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改造招标公告
桂林机场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改造招标公告
采购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 (略) )拟实施桂林机场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改造项目,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桂林机场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改造
二、建设地点: (略)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三、建设及报价内容:
1.建设规模:厅内使用面积约910㎡,共有1个自助餐区、2间包厢、无陪儿童区以及大厅卡座区。建设内容包括:
(1)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进行功能性分区。共设置200个座位,头等舱区域60个,会员旅客区域140个。
(2)重新装修头等舱旅客区,调整布局,更换沙发。
(3)增加1间66m2独立包厢供VIP旅客使用,包厢内新增沙发、茶桌、视听设备等。
(4)更换厅内沙发、地毯、洗手间冲水器等老旧设施设备,增加室内灯光、景观、隔断及装饰。
(5)增加入口景观。
2.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
(1)施工图设计、效果图、概算编制。
(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施工。
(3)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括协助采购人办理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交付采购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四、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100 万元,响应人响应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响应人的响应报价(项目估算)不得高于工程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五、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1.响应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2.响应报价为响应人在响应文件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响应人响应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
4.响应报价应依据本采购文件、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综合实力编制。
5.采购人、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进行商务谈判,深化设计方案并确定签约合同价。
6.签约合同价(预算)不得超过程最高响应限价。
7.最终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审核价格为最终结算依据。
六、工期:总工期120天(日历天)。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响应人(联合体)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响应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 (略)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施工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响应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响应。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八、响应人类似工程业绩:
1. 响应人承接过1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响应的任意一方业绩均可)。
2. 类似工程:从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止,承接过(指己中选的工程或已中选在建工程或已完成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联合体响应的任意一方业绩均可)高端商业场所或机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工程。
九、接受响应人提问时间:2023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接受响应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十、现场踏勘:为使响应人了解本项目场地位置、施工现场等情况,本项目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9月25日北京时间09:30到场参与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对接地点: (略) 临桂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修缮动力部(可在地图搜索“桂林两江 (略) ”),联系人:*芃辰,联系电话:0773-*/* 。
3.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踏勘、实施地点位于桂林机场T2 航站楼内,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桂林机场控制区临时人员通行证。
5.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情况已完全了解,成交后必须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十一、采购文件发布方式:由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以 PDF 版电子邮件或纸质版形式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布采购文件,并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发布。
十二、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人应于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前将响应文件直接递交或快递(限EMS或顺丰,以邮寄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实际送达时间)方式密封(密封要求详见第三章)送至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修缮动力部104办公室。联系人:王怡,联系电话:0773-*/*。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提供的响应文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三、评审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定于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评审。本项目不邀请响应人参与评审。
十四、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本项目在响应阶段或经评审后剩余有效响应人仅一家的,可直接转换为商务谈判;剩余两家以上(含)的按原评审方法继续进行评审。
十五、响应文件澄清:
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十六、评审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评审结果,并通过PDF版电子邮件(专用电子邮箱:*@*ttp://**)向评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纸质通知在签合同时领取)。
十七、质疑和投诉:
若响应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采购人、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进行商务谈判,深化设计方案并确定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 。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候选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整改后、成交候选人向采购人移交竣工资料手续的时间段。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成交候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有以下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九、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持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若放弃或提出附加条件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采购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桂林 (略) )拟实施桂林机场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改造项目,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桂林机场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改造
二、建设地点: (略)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三、建设及报价内容:
1.建设规模:厅内使用面积约910㎡,共有1个自助餐区、2间包厢、无陪儿童区以及大厅卡座区。建设内容包括:
(1)航站楼国内头等舱休息厅进行功能性分区。共设置200个座位,头等舱区域60个,会员旅客区域140个。
(2)重新装修头等舱旅客区,调整布局,更换沙发。
(3)增加1间66m2独立包厢供VIP旅客使用,包厢内新增沙发、茶桌、视听设备等。
(4)更换厅内沙发、地毯、洗手间冲水器等老旧设施设备,增加室内灯光、景观、隔断及装饰。
(5)增加入口景观。
2.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
(1)施工图设计、效果图、概算编制。
(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施工。
(3)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括协助采购人办理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交付采购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四、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100 万元,响应人响应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响应人的响应报价(项目估算)不得高于工程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五、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1.响应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2.响应报价为响应人在响应文件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响应人响应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
4.响应报价应依据本采购文件、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综合实力编制。
5.采购人、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进行商务谈判,深化设计方案并确定签约合同价。
6.签约合同价(预算)不得超过程最高响应限价。
7.最终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审核价格为最终结算依据。
六、工期:总工期120天(日历天)。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响应人(联合体)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响应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 (略)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施工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响应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响应。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八、响应人类似工程业绩:
1. 响应人承接过1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响应的任意一方业绩均可)。
2. 类似工程:从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止,承接过(指己中选的工程或已中选在建工程或已完成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联合体响应的任意一方业绩均可)高端商业场所或机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工程。
九、接受响应人提问时间:2023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接受响应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十、现场踏勘:为使响应人了解本项目场地位置、施工现场等情况,本项目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9月25日北京时间09:30到场参与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对接地点: (略) 临桂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修缮动力部(可在地图搜索“桂林两江 (略) ”),联系人:*芃辰,联系电话:0773-*/* 。
3.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踏勘、实施地点位于桂林机场T2 航站楼内,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桂林机场控制区临时人员通行证。
5.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情况已完全了解,成交后必须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十一、采购文件发布方式:由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以 PDF 版电子邮件或纸质版形式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布采购文件,并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发布。
十二、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人应于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前将响应文件直接递交或快递(限EMS或顺丰,以邮寄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实际送达时间)方式密封(密封要求详见第三章)送至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修缮动力部104办公室。联系人:王怡,联系电话:0773-*/*。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提供的响应文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三、评审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定于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评审。本项目不邀请响应人参与评审。
十四、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本项目在响应阶段或经评审后剩余有效响应人仅一家的,可直接转换为商务谈判;剩余两家以上(含)的按原评审方法继续进行评审。
十五、响应文件澄清:
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十六、评审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评审结果,并通过PDF版电子邮件(专用电子邮箱:*@*ttp://**)向评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纸质通知在签合同时领取)。
十七、质疑和投诉:
若响应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采购人、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进行商务谈判,深化设计方案并确定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 。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候选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验收整改后、成交候选人向采购人移交竣工资料手续的时间段。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成交候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有以下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九、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持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若放弃或提出附加条件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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