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维保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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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维保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3-2614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 (略)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维保。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对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进行维保,包括拆除低压配电旧设备、更换安装新设备、检修电路桥架等。具体技术、商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2.1标包名称: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维保。

1.2.2采购内容:对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进行维保,包括拆除低压配电旧设备、更换安装新设备、检修电路桥架等。

1.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78.1 万元(其中配电柜采购部分含税总价限价为66.3万元,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含税总价限价为11.8万元)。

1.2.4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2.5总价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税金等全部费用。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维保所有工作。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7质量标准要求:低压配电柜改造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等。

1.8服务地点: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 (略) 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 (略)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至2023年0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 (略)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海 (略) 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栋709室

邮编:*

联系人:王经理、秦经理

招标人: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物流车间(物流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军民路5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招标编号:招案2023-2614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 (略)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维保。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对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进行维保,包括拆除低压配电旧设备、更换安装新设备、检修电路桥架等。具体技术、商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2.1标包名称: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维保。

1.2.2采购内容:对广水卷烟厂仓储设备设施进行维保,包括拆除低压配电旧设备、更换安装新设备、检修电路桥架等。

1.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78.1 万元(其中配电柜采购部分含税总价限价为66.3万元,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含税总价限价为11.8万元)。

1.2.4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2.5总价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税金等全部费用。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维保所有工作。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7质量标准要求:低压配电柜改造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等。

1.8服务地点: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 (略) 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 (略)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至2023年0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 (略)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海 (略) 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栋709室

邮编:*

联系人:王经理、秦经理

招标人: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物流车间(物流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军民路5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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