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方案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方案的公示

(略)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9号),实施好“头羊计划”,培育壮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龙头和头部企业,重点打造百强领军企业、百强高成长性企业,引领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文件要求,我委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申报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的通知》(渡农委〔2023〕127号),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微信(QQ)工作群、企业走访等途径,广泛动员,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此次贷款贴息申报主体为在大渡口区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 (略) 农业农村委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领军企业、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成长性企业。

主要支持环节为对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进行贴息。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再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此次贷款贴息标准为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 (略) 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领军企业贴息总额不高于56万元,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成长性企业贴息金额不高于40万元。

至资料截止提交日期,共收到3家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请资料。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第三方机构审计等工作。现将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方案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贷款用途

拟贴息金额(万元)

1

重庆井 (略)

采购原材料

19.7220

2

(略)

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支付货款、采购原材料
固定资产借款

56.0000

3

重 (略)

扩产扩能

10.3781

合计

86.1001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地址: (略)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大渡口区松青路1098号)1509办公室;电子邮件:*@*q.com。



(略)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略)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9号),实施好“头羊计划”,培育壮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龙头和头部企业,重点打造百强领军企业、百强高成长性企业,引领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文件要求,我委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申报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的通知》(渡农委〔2023〕127号),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微信(QQ)工作群、企业走访等途径,广泛动员,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此次贷款贴息申报主体为在大渡口区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 (略) 农业农村委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领军企业、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成长性企业。

主要支持环节为对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进行贴息。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再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此次贷款贴息标准为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 (略) 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领军企业贴息总额不高于56万元, (略) 农产品加工业百强成长性企业贴息金额不高于40万元。

至资料截止提交日期,共收到3家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请资料。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第三方机构审计等工作。现将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方案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贷款用途

拟贴息金额(万元)

1

重庆井 (略)

采购原材料

19.7220

2

(略)

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支付货款、采购原材料
固定资产借款

56.0000

3

重 (略)

扩产扩能

10.3781

合计

86.1001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地址: (略)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大渡口区松青路1098号)1509办公室;电子邮件:*@*q.com。



(略)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