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质量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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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质量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质量检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弘明工程 (略) (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HM2023-002
2.项目名称:庆阳质量检 (略) 质量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9.85万元。
4.最高限价:/
5.招标内容:F1等级克、毫克组砝码1套、压力传感器4块、精密压力表4块、分光光度计用标准滤光片1套、浮子流量计2个、0.05级标准测力仪及配套设备1套、电能表耐压测试仪1台、光照度计1台、摩擦色牢度仪1台、纺织品*醛含量测试仪1台、纤维细度仪1台、万能材料试验机1台、水泥胶砂搅拌机及振实台1套。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
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弘明工程 (略) (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
3.方式: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查)。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弘明工程 (略) 开标室(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庆阳质量检 (略)      
地址: (略) 西峰区安定西路30号           
联系方式: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弘明工程 (略)            
地址: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丽萍
电话:*           
甘肃弘明工程 (略)
2023年9月19日
庆阳质量检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弘明工程 (略) (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HM2023-002
2.项目名称:庆阳质量检 (略) 质量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9.85万元。
4.最高限价:/
5.招标内容:F1等级克、毫克组砝码1套、压力传感器4块、精密压力表4块、分光光度计用标准滤光片1套、浮子流量计2个、0.05级标准测力仪及配套设备1套、电能表耐压测试仪1台、光照度计1台、摩擦色牢度仪1台、纺织品*醛含量测试仪1台、纤维细度仪1台、万能材料试验机1台、水泥胶砂搅拌机及振实台1套。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
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弘明工程 (略) (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
3.方式: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查)。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弘明工程 (略) 开标室(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庆阳质量检 (略)      
地址: (略) 西峰区安定西路30号           
联系方式: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弘明工程 (略)            
地址: (略) 西峰区丽晶茂B栋22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丽萍
电话:*           
甘肃弘明工程 (略)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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