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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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

二、项目概况:在南沙湿地公园景区二期范围内完成红树林营造及管护设施建设,并对营造范围开展为期3年的红树群落生态系统监测及管护工作;在南沙区现有红树林分布区内开展红树林修复工作。

三、招标内容:

在湿地公园景区二期西侧43.3hm2范围内,开展红树林种植,

包括苗木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种植、验收、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注:投标人提供的苗木需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质量检测合格证、种子标签,“三证一签”齐全,不得使用无证、来源不明、不合格的苗木。每批苗木运至种植区域,需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种植工作。

四、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2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76元(固定值)。

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投标价格是指完成项目所需的苗木供应费、人工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含二次运输)、装卸费、种植费、养护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和风险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工期:

1、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27.8hm2范围苗木种植(约64%);

2、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15.5hm2范围苗木种植(约36%)。

3、养护期为种植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年,养护成活率需符合《 (略) 红树林生态修复技术指南》及图纸要求。

六、承包方式:中标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固定总价包干。

七、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250万元或以上的苗木种植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委托人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委托人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定标原则:资格审查通过后,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安排

(一)招标文件可在广州 (略) 网站招标信息中自行下载。网址:http://**

(二)投标时间地点安排

1、投标递交资料地点及收件人: (略) 南沙区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李工,020-*。

2、投标报送资料:参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3、投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4时00分至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4时30分前。

十、开标安排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广州南沙区金融大厦 1807会议室

3、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4、招标人联系方式:李工,020-*。

十一、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nswg-116 *-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合同.doc

*-招标文件-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docx

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zip

施工图(挂网).zip



广州南沙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

二、项目概况:在南沙湿地公园景区二期范围内完成红树林营造及管护设施建设,并对营造范围开展为期3年的红树群落生态系统监测及管护工作;在南沙区现有红树林分布区内开展红树林修复工作。

三、招标内容:

在湿地公园景区二期西侧43.3hm2范围内,开展红树林种植,

包括苗木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种植、验收、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注:投标人提供的苗木需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质量检测合格证、种子标签,“三证一签”齐全,不得使用无证、来源不明、不合格的苗木。每批苗木运至种植区域,需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种植工作。

四、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2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76元(固定值)。

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投标价格是指完成项目所需的苗木供应费、人工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含二次运输)、装卸费、种植费、养护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和风险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工期:

1、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27.8hm2范围苗木种植(约64%);

2、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15.5hm2范围苗木种植(约36%)。

3、养护期为种植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年,养护成活率需符合《 (略) 红树林生态修复技术指南》及图纸要求。

六、承包方式:中标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固定总价包干。

七、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250万元或以上的苗木种植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委托人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委托人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定标原则:资格审查通过后,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安排

(一)招标文件可在广州 (略) 网站招标信息中自行下载。网址:http://**

(二)投标时间地点安排

1、投标递交资料地点及收件人: (略) 南沙区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李工,020-*。

2、投标报送资料:参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3、投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4时00分至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4时30分前。

十、开标安排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广州南沙区金融大厦 1807会议室

3、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4、招标人联系方式:李工,020-*。

十一、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nswg-116 *-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合同.doc

*-招标文件-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docx

南沙区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一体化服务项目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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