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峡口镇同桥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器材采购的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广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峡口镇同桥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器材采购的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9月19 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GS-FZFCG-0007
二、 招标项目名称:峡口镇同桥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器材采购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1 | 峡口镇同桥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器材采购 | 项 | 1 | 65.1万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五、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地址为浙江 (略) (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 (略) (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
3、开标时间及地点:浙江 (略) (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采购代理费用
6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峡口镇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峡口镇同桥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峡口镇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0-*
地址:峡口镇迎福路117号
公告日期:2023年9月19 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GS-FZFCG-0007
二、 招标项目名称:峡口镇同桥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器材采购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1 | 峡口镇同桥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器材采购 | 项 | 1 | 65.1万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五、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地址为浙江 (略) (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 (略) (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
3、开标时间及地点:浙江 (略) (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采购代理费用
6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0-*
地址: (略) 虎山街道农贸路12栋17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峡口镇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峡口镇同桥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峡口镇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0-*
地址:峡口镇迎福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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