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智慧水务改善项目EPC总承包-智慧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奎屯市智慧水务改善项目EPC总承包-智慧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041

项目名称: (略) 智慧水务改善项目(EPC)总承包-(智慧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万元(*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400万元(*佰万元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软件平台、平台云资源、智慧水务平台硬件设备。

供货地点:*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服务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涵盖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6.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2023年06月-2023年08月)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9.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 2023年10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或现场报名。

(1)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奎屯锦业 (略) 邮箱(*@*q.com), (略) 发送本项目采购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2)各报名单位携报名资料至奎屯锦业 (略) 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3.3获取地点:奎屯锦业 (略) ( (略) 北京西路14号6楼)(因本公司近期搬迁,现场报名 (略) 项目负责人)

3.4报名费及缴纳方式:网银转账(转账信息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3.5报名金额:人民币300元(大写:*佰元整)

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汇入以下账户(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环西路59号三楼307室

开户名称:奎屯锦业 (略)

银行账号:*691

税 号:*MA78KCYK9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北京西路支行

电 话:0992-*

(缴纳成功后需提供银行回执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费缴纳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库尔勒东路21幢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奎屯锦业 (略)

地 址: 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鹏涛

邮箱地址:*@*q.com



(略) (略)

2023年9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041

项目名称: (略) 智慧水务改善项目(EPC)总承包-(智慧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万元(*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400万元(*佰万元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软件平台、平台云资源、智慧水务平台硬件设备。

供货地点:*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服务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涵盖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6.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2023年06月-2023年08月)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9.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 2023年10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或现场报名。

(1)各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奎屯锦业 (略) 邮箱(*@*q.com), (略) 发送本项目采购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2)各报名单位携报名资料至奎屯锦业 (略) 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3.3获取地点:奎屯锦业 (略) ( (略) 北京西路14号6楼)(因本公司近期搬迁,现场报名 (略) 项目负责人)

3.4报名费及缴纳方式:网银转账(转账信息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3.5报名金额:人民币300元(大写:*佰元整)

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汇入以下账户(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奎屯锦业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环西路59号三楼307室

开户名称:奎屯锦业 (略)

银行账号:*691

税 号:*MA78KCYK9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北京西路支行

电 话:0992-*

(缴纳成功后需提供银行回执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费缴纳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库尔勒东路21幢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奎屯锦业 (略)

地 址: 奎屯北京西路14号6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鹏涛

邮箱地址:*@*q.com



(略) (略)

2023年9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