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广告宣传用品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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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广告宣传用品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第 (略) ( (略) (略) 、 (略) (略) )广告宣传用品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08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HNZX-*

项目名称: (略) 第 (略) ( (略) (略) 、 (略) (略) )广告宣传用品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三个月指: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9-2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 (略) (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10-08 10: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10-0815:30

2、开启地点: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六、公告期限:

自2023-9-20 起至2023-9-25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说明: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流程及相关内容仅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略) 第 (略) ( (略) (略) 、 (略) (略) )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宋静、孙威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项目概况

(略) 第 (略) ( (略) (略) 、 (略) (略) )广告宣传用品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08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HNZX-*

项目名称: (略) 第 (略) ( (略) (略) 、 (略) (略) )广告宣传用品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三个月指: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9-2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 (略) (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10-08 10: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10-0815:30

2、开启地点: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六、公告期限:

自2023-9-20 起至2023-9-25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说明: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流程及相关内容仅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略) 第 (略) ( (略) (略) 、 (略) (略) )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宋静、孙威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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