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谈判邀请书-采购/资审公告
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谈判邀请书-采购/资审公告
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谈判邀请书
项目概况
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1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443
项目名称: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采购沫煤7000吨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最终评审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2供应商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煤炭经销商的须提供购煤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23时50分 至 2023年09月22日 23时59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1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http://**:18088/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1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尼采发〔2023〕77号
项目名称: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沫煤7000吨。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最终评审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2供应商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煤炭经销商的须提供购煤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00:00至2023年09月22日23:59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http://**:18088/。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 (略) 科技局正对面)
六、获取采购文件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采取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尼玛县
联系方式:桑吉卓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泰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长兴都汇1幢2单元4楼2号
联系方式:许小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碎
电 话: *、089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尼玛县
联系方式: 桑吉卓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泰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长兴都汇1幢2单元4楼2号
联系方式: 许小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碎
电 话:*
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谈判邀请书
项目概况
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1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443
项目名称: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采购沫煤7000吨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最终评审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2供应商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煤炭经销商的须提供购煤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23时50分 至 2023年09月22日 23时59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1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http://**:18088/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1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尼采发〔2023〕77号
项目名称:尼玛县县热源厂供暖运行煤炭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沫煤7000吨。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最终评审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2供应商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煤炭经销商的须提供购煤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00:00至2023年09月22日23:59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http://**:18088/。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 (略) 科技局正对面)
六、获取采购文件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采取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尼玛县
联系方式:桑吉卓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泰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长兴都汇1幢2单元4楼2号
联系方式:许小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碎
电 话: *、089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尼玛县
联系方式: 桑吉卓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泰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长兴都汇1幢2单元4楼2号
联系方式: 许小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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