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防企业从业行为第三方检查服务采购公告
2023年人防企业从业行为第三方检查服务采购公告
为了进 (略) 人防从业单位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工作, (略)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防规〔2020〕6号)等有关文件,拟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开展第三方检查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人防企业从业行为第三方检查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抽查11家人防防护设备检测单位的从业行为
1.证书标志、公章使用情况;
2.承接检测业务相关情况;
3.核对检测记录、检测报告(对约40个防护单元开展安装情况抽检,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核对,具体的检测项目详见人防工程质量安装抽检服务需求表)
(二)结合“人防宣传进入企业”对注册地在南宁的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评估(重点内容:安全生产)
中标单位在专家库中抽取或采取直接邀请2名专家与采购单位组成检查组,对注册地在南宁的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评估,并形成检查报告。检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检查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企业生产现场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三、上限控制价以及报价方式
(一)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29.3万元。
(二)报价方式
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上限价控制价,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查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所有报价均须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年内不得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报价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如实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投标。
五、评标方式
项目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向我办提交响应报价等文件,我办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确定成交候选单位(详见附件:2023年人防工程检查第三方服务评分办法),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所有报价均须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六、报价材料
供应商按本公告所规定的采购内容提交如下报价材料,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最终签订合同与否,均由贵公司承担,报价文件不再退还。
1.报价函及报价清单(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参与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在专家库中抽取或采取直接邀请到的2名专家应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专家不用提供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前期有参加相关安全检查经验,也请一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网站中企业所有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名录的查询结果
10.检查(核查)工作方案
11.售后服务方案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提交报价材料,所有复印件需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用纸质档案袋密封。
七、公告有效期: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9日
八、报价寄送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或 (略) 西乡塘区科园大道68-1号 (略) 国防动员办公室512办公室。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9日17:30截止,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评标时间:由采购方自行决定。
联系人:袁瑞鸿0771-*转*
附件:
1.人防工程质量安装抽检服务需求表
2.2023年人防工程检查第三方服务评分办法
3.报价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授权委托书
为了进 (略) 人防从业单位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工作, (略)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防规〔2020〕6号)等有关文件,拟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开展第三方检查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人防企业从业行为第三方检查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抽查11家人防防护设备检测单位的从业行为
1.证书标志、公章使用情况;
2.承接检测业务相关情况;
3.核对检测记录、检测报告(对约40个防护单元开展安装情况抽检,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核对,具体的检测项目详见人防工程质量安装抽检服务需求表)
(二)结合“人防宣传进入企业”对注册地在南宁的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评估(重点内容:安全生产)
中标单位在专家库中抽取或采取直接邀请2名专家与采购单位组成检查组,对注册地在南宁的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评估,并形成检查报告。检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检查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企业生产现场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三、上限控制价以及报价方式
(一)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29.3万元。
(二)报价方式
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上限价控制价,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查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所有报价均须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年内不得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报价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如实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投标。
五、评标方式
项目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向我办提交响应报价等文件,我办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确定成交候选单位(详见附件:2023年人防工程检查第三方服务评分办法),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所有报价均须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六、报价材料
供应商按本公告所规定的采购内容提交如下报价材料,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最终签订合同与否,均由贵公司承担,报价文件不再退还。
1.报价函及报价清单(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参与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在专家库中抽取或采取直接邀请到的2名专家应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专家不用提供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前期有参加相关安全检查经验,也请一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网站中企业所有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名录的查询结果
10.检查(核查)工作方案
11.售后服务方案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提交报价材料,所有复印件需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用纸质档案袋密封。
七、公告有效期: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9日
八、报价寄送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或 (略) 西乡塘区科园大道68-1号 (略) 国防动员办公室512办公室。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9日17:30截止,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评标时间:由采购方自行决定。
联系人:袁瑞鸿0771-*转*
附件:
1.人防工程质量安装抽检服务需求表
2.2023年人防工程检查第三方服务评分办法
3.报价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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