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某单位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某单位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3-JQ64-F1010)
我部拟对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及商务要求、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4-F1010
三、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项目预算:3787.7万元/两年
分包建议:分3个包(标段):
标段 | 保障范围 | 经费 占比 | 年预算 (万元) | 两年总预算 (万元) |
一 | 禽畜肉、禽蛋类 | 44% | 833.29 | 1666.58 |
二 | 果蔬、奶制品、饮料及零副食品类 | 29% | 549.22 | 1098.44 |
三 | 水产、干调、物耗类 | 27% | 511.34 | 1022.68 |
合计 | 1893.84 | 3787.70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2.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验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持股企业。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本单位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技术和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1。
七、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门,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26.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况做出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助理、周助理
电话:0379-*
某单位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3-JQ64-F1010)
我部拟对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及商务要求、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平顶山医疗区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4-F1010
三、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项目预算:3787.7万元/两年
分包建议:分3个包(标段):
标段 | 保障范围 | 经费 占比 | 年预算 (万元) | 两年总预算 (万元) |
一 | 禽畜肉、禽蛋类 | 44% | 833.29 | 1666.58 |
二 | 果蔬、奶制品、饮料及零副食品类 | 29% | 549.22 | 1098.44 |
三 | 水产、干调、物耗类 | 27% | 511.34 | 1022.68 |
合计 | 1893.84 | 3787.70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2.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验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持股企业。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本单位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技术和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1。
七、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门,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26.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况做出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助理、周助理
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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