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闽仟羽招[2023]031号
(略) (略) 、中建天润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37.50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垃圾屋改造、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37.5000 万元。
2.5.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 09 月 20 日至2023年 09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略) (略) (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持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0楼C单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邮编: *
电话:0595-*;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
联系电话:0595-*/* ,传真: 0595-*
联系人: 小林 。
日期:2023年 09 月 20 日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闽仟羽招[2023]031号
(略) (略) 、中建天润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37.50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垃圾屋改造、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37.5000 万元。
2.5.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 09 月 20 日至2023年 09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略) (略) (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持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0楼C单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邮编: *
电话:0595-*;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
联系电话:0595-*/* ,传真: 0595-*
联系人: 小林 。
日期:2023年 09 月 20 日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闽仟羽招[2023]031号
(略) (略) 、中建天润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37.50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垃圾屋改造、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37.5000 万元。
2.5.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 09 月 20 日至2023年 09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略) (略) (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持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0楼C单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邮编: *
电话:0595-*;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
联系电话:0595-*/* ,传真: 0595-*
联系人: 小林 。
日期:2023年 09 月 20 日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闽仟羽招[2023]031号
(略) (略) 、中建天润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37.50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排污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及医疗垃圾屋改造工程,垃圾屋改造、室外污水管网改造,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37.5000 万元。
2.5.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 09 月 20 日至2023年 09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略) (略) (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持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项目不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 (略)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0楼C单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津淮街23号 ,邮编: *
电话:0595-*;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A
联系电话:0595-*/* ,传真: 0595-*
联系人: 小林 。
日期:2023年 09 月 20 日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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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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