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停车场EPC招标公告
恩施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停车场EPC招标公告
恩施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停车场)(EPC)(ESSJ-202309QT-003001001)招标公告 | ntt||||||||||||||||||||||
招标编号:ESSJ-*QT-* | ntt||||||||||||||||||||||
1.招标条件 | ntt||||||||||||||||||||||
本招标项目恩施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停车场)(EPC)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0-*-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ntt||||||||||||||||||||||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ntt||||||||||||||||||||||
2.1项目概况 | ntt||||||||||||||||||||||
建设地点: (略) 城区 ntttt 建设规模: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5个平面停车场,以解决周边公共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停车场及配套服务用房、管理用房的新建、购置相关设备、配套建设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工程。 ntttt 其他:/ nttt | ntt||||||||||||||||||||||
2.2招标范围 | ntt||||||||||||||||||||||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以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ntttt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ntttt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00元 n nttt | ntt||||||||||||||||||||||
2.3其他:/ nttt | nt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ntt||||||||||||||||||||||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nnntttt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n (2)资质要求: n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n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n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 (3)业绩要求: n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了一个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业绩。n ②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了一个工程设计业绩。 n ③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了一个工程施工业绩。n (注:业绩①或(②+③)满足任意一项即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 n (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n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n ②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n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n ④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n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无亏损承诺书。 n (6)信誉要求: n ①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n ②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n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n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n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n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n (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n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n (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 ntttt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ntttt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ntttt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tttt 3.6其它要求:/ nttt | ntt||||||||||||||||||||||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ntt||||||||||||||||||||||
nttt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nttt | ntt||||||||||||||||||||||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ntt||||||||||||||||||||||
nttt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 tnttt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ttnttt | ntt||||||||||||||||||||||
6.投标相关事宜 | ntt||||||||||||||||||||||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n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n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n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nttt | ntt||||||||||||||||||||||
7.评标办法 | ntt||||||||||||||||||||||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法)。 | nt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ntt||||||||||||||||||||||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ntt||||||||||||||||||||||
9.联系方式 | ntt||||||||||||||||||||||
n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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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0日 | ntt||||||||||||||||||||||
备注: | ntt
恩施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停车场)(EPC)(ESSJ-202309QT-003001001)招标公告 | ntt||||||||||||||||||||||
招标编号:ESSJ-*QT-* | ntt||||||||||||||||||||||
1.招标条件 | ntt||||||||||||||||||||||
本招标项目恩施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停车场)(EPC)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0-*-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ntt||||||||||||||||||||||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ntt||||||||||||||||||||||
2.1项目概况 | ntt||||||||||||||||||||||
建设地点: (略) 城区 ntttt 建设规模: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5个平面停车场,以解决周边公共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停车场及配套服务用房、管理用房的新建、购置相关设备、配套建设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工程。 ntttt 其他:/ nttt | ntt||||||||||||||||||||||
2.2招标范围 | ntt||||||||||||||||||||||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以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ntttt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ntttt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00元 n nttt | ntt||||||||||||||||||||||
2.3其他:/ nttt | nt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ntt||||||||||||||||||||||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nnntttt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n (2)资质要求: n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n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n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 (3)业绩要求: n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了一个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业绩。n ②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了一个工程设计业绩。 n ③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了一个工程施工业绩。n (注:业绩①或(②+③)满足任意一项即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 n (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n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n ②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n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n ④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n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无亏损承诺书。 n (6)信誉要求: n ①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n ②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n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n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n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n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n (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n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n (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 ntttt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ntttt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ntttt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tttt 3.6其它要求:/ nttt | ntt||||||||||||||||||||||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ntt||||||||||||||||||||||
nttt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nttt | ntt||||||||||||||||||||||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ntt||||||||||||||||||||||
nttt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 tnttt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ttnttt | ntt||||||||||||||||||||||
6.投标相关事宜 | ntt||||||||||||||||||||||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n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n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n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nttt | ntt||||||||||||||||||||||
7.评标办法 | ntt||||||||||||||||||||||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法)。 | nt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ntt||||||||||||||||||||||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ntt||||||||||||||||||||||
9.联系方式 | n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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