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KSDZFZ2023-02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1村滑坡防治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对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的设计与实施,减轻或消除不稳定斜坡对坡脚下西合休乡1村居民、民房、公共厕所、输电线路、乡村道路的威胁,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1村滑坡防治工程监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对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监理的实施,达到项目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0月,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野外竣工验收,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全套竣工资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程复验。;标项 2,同项目施工期一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30%以上。;标项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级(含*级)以上资质;
【标项2】
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苗苗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KSDZFZ2023-02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1村滑坡防治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对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的设计与实施,减轻或消除不稳定斜坡对坡脚下西合休乡1村居民、民房、公共厕所、输电线路、乡村道路的威胁,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1村滑坡防治工程监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对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滑坡防治工程监理的实施,达到项目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0月,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野外竣工验收,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全套竣工资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程复验。;标项 2,同项目施工期一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30%以上。;标项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级(含*级)以上资质;
【标项2】
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苗苗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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