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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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

(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2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调整原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3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0日 14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解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63.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招标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字样。并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磋商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各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磋商会议提出质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东港南路136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之恒
电 话: 0415-*
(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2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调整原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3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0日 14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解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63.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招标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器材采购项目”字样。并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磋商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各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磋商会议提出质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东港南路136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之恒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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