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单位取暖用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某单位取暖用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某单位取暖用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JWYZTA-F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北京某单位取暖用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WYZTA-F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计量 | 采购 | 最高限价(折扣率)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液化 天然气 | 吨 | 约130 | 折扣率最高不得超过130% | 4个月 | (略) 房山区 | 天然气质量符合GB17820-2012《天然气》中二类气体标准 |
说明 |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91万元 ;
2.最高限价:折扣率最高不得超过130%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股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不得为“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处于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期限内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中供应商。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许可证,并与第三方签订5年(含)以上的委托合同。
③具备LNG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具备
生产能力的供应商应提供与第三方的然气生产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不少于5年)及该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 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7层军品部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 10月16日 9 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警 (略) 小飞机宾馆(南大红门路西)东楼一层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铮、张旭波、陈俊良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传 真:010-*
地 址: (略) 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7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余先生/王先生
办公电话:010-*/010-*
2023年9月21日
北京某单位取暖用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JWYZTA-F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北京某单位取暖用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WYZTA-F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计量 | 采购 | 最高限价(折扣率)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液化 天然气 | 吨 | 约130 | 折扣率最高不得超过130% | 4个月 | (略) 房山区 | 天然气质量符合GB17820-2012《天然气》中二类气体标准 |
说明 |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91万元 ;
2.最高限价:折扣率最高不得超过130%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股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不得为“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处于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期限内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中供应商。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许可证,并与第三方签订5年(含)以上的委托合同。
③具备LNG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具备
生产能力的供应商应提供与第三方的然气生产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不少于5年)及该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 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7层军品部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 10月16日 9 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警 (略) 小飞机宾馆(南大红门路西)东楼一层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铮、张旭波、陈俊良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传 真:010-*
地 址: (略) 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7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余先生/王先生
办公电话: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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