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校园一卡通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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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校园一卡通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函

新 (略)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 (略) (采购人)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 (略) 校园一卡通维保服务进行采购,采购编号:周师单一来源-2023-1017,邀请贵公司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协商。

一、采购内容: (略) 校园一卡通维保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元

三、服务期:2年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收到采购人的谈判邀请;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和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 2023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程电子获取。

3、方式:(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q.com后致电联系工作人员,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不按照要求格式发送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川汇区文昌大道 (略) 行政楼214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 (略) 国资办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组织部门:国资办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394-*

采购部门:网络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94-*

联系地址: (略) 川汇区文昌大道6号



新 (略)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 (略) (采购人)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 (略) 校园一卡通维保服务进行采购,采购编号:周师单一来源-2023-1017,邀请贵公司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协商。

一、采购内容: (略) 校园一卡通维保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元

三、服务期:2年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收到采购人的谈判邀请;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和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 2023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程电子获取。

3、方式:(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q.com后致电联系工作人员,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不按照要求格式发送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川汇区文昌大道 (略) 行政楼214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 (略) 国资办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组织部门:国资办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394-*

采购部门:网络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94-*

联系地址: (略) 川汇区文昌大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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