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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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电子工业专用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0日10: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
项目联系电话022-*-8008/8001
采购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瑾 ,022-*-8008/8001

项目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3-A-394

项目名称: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八)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工业大学     

地址: (略) 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张瑾 ,022-*-8008/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

电 话:  022-*-8008/80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电子工业专用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0日10: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
项目联系电话022-*-8008/8001
采购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瑾 ,022-*-8008/8001

项目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3-A-394

项目名称: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工业大学氧漂控制器等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八)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工业大学     

地址: (略) 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张瑾 ,022-*-8008/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

电 话:  022-*-8008/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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