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媒体信息推广项目比选需求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媒体信息推广项目比选需求

一、项目概述

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媒体信息推广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税务局。

3、采购需求

(1)在中央级网络媒体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不少于25次;

(2)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级平面媒体,提供4次推广服务。

4、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最高控制价:20万元。

二、比选方法

比选人将根据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

三、比选申请人的条件

1、联系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企业相关加盖公章的证书证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非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范围中具有媒体信息推广业务

四、报名条件和方式

1、参与报名单位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财务能力、具备文字、图片、视频等媒体信息推广能力;

2、参与比选单位将资格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 (略) 税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登记报名。

3、报名电话:0417-*联系人:张泽华

五、比选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委托书(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单(加盖公章)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00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2点,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四楼小会议室。参与竞标单位应带齐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准时进入会场,超时将视为放弃此次比选。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9月21日


一、项目概述

1、国家税 (略) 税务局媒体信息推广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税务局。

3、采购需求

(1)在中央级网络媒体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不少于25次;

(2)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级平面媒体,提供4次推广服务。

4、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最高控制价:20万元。

二、比选方法

比选人将根据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

三、比选申请人的条件

1、联系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企业相关加盖公章的证书证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非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范围中具有媒体信息推广业务

四、报名条件和方式

1、参与报名单位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财务能力、具备文字、图片、视频等媒体信息推广能力;

2、参与比选单位将资格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 (略) 税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登记报名。

3、报名电话:0417-*联系人:张泽华

五、比选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委托书(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单(加盖公章)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00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2点,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四楼小会议室。参与竞标单位应带齐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准时进入会场,超时将视为放弃此次比选。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9月2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