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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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3-ZCJT-0923

项目名称: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八)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套、电子版U盘*套(U盘标明投标人名称,随正本密封。U盘内含投标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方式:029-*-3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B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琦

电话:029-*

陕西至诚 (略)

**日


项目概况

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3-ZCJT-0923

项目名称: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软件服务续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八)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套、电子版U盘*套(U盘标明投标人名称,随正本密封。U盘内含投标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方式:029-*-3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B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琦

电话:029-*

陕西至诚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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