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招标公告
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通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
2.2 项目类别:服务类
2.3 保底营业额:采取保底营业额的方式,成交单位合同期内保底营业额不低于1162.9万元,合同期内最低保底收益不低于 116.29万元,营业额计提比例不低于10%。
2.4 项目概况: (略) 拟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广告合作单位,给予中标的广告经营单位一级代理商资格,以委托代理的合作模式,代 (略) 辖区内82座加油站(高速加油站除外)所属户外围墙广告媒体资源,如惠州辖区加油站(高速加油站除外)数量有增加或减少则自动纳入或排出合作网点。媒体开发形式仅限于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
2.5投标报价说明:
招标人拟采取保底营业额的方式开展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对3年合作期内广告营业额、招标人保底收益额及营业额计提比例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给出的最低标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报价即为本项目合同价。
区域 | 网点数量(座) | 合同期 | 合同期内最低保底营业额(万元) | 合同期内最低保底收益额(万元) | 营业额最低计提比例 | 提成比例递增比例(%)/年 |
(略) 辖区内加油站(高速加油站除外) | 82 | 第一年 | 368.9 | 36.89 | 10% | 5% |
第二年 | 387.3 | 38.73 | ||||
第三年 | 406.7 | 40.67 | ||||
合计 | 1162.9 | 116.29 | / | / |
3.其他说明:
3.1 合作模式:(1)采用广告业务代理的模式,中标单位作为一级代理商按照《广东石油广告媒体资源推荐手册》定价标准执行、业务开发、设计制作、内容初审、上画发布、监控调研及其他广告相关的一切事宜;(2)由中标单位负责开发广告客户,相关广告发布费由招标人全额收取,由招标人向广告客户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同时,招标人将扣除保底收益额(保底收益额=中标人实际营业额×中标计提比例,其中,中标人实际营业额低于中标报价的,须按中标营业额报价额度补齐;中标人实际营业额超出中标营业额报价的,按实际营业额为准。)后的金额作为项目执行费用支付给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合作期限(合同期限):合作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3 广告上刊: 招标人作为加油站广告资源掌控方,拥有加油站墙体媒体广告形式的自主权和管理权,合作单位上刊前,需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上刊。招标人有权在合作单位的上刊空档期,自行开发、组织上刊。
3.4 资料备案:中标人需提供所有户外广告媒体的报建手续、审批回执等全套资料,并做好存档备案、以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提供①提供近两年年度内(指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或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或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或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或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或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重大服务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3)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网页截图;
(15)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提供中登网(www.zhohttp://**/)网站查询截图(个人用户注册,登*系统后,首页-查询入口-按担保人查询);
(16)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 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22 日至2023年 9 月 28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方式一:现场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不需要取号,登记前须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二:邮箱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颜工*)办理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5.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投标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招标。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满足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6.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为中通 (略) 开评标室(地址: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2706房)。
6.4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中通 (略) 开评标室(地址: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2706房)。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惠城区麦地路79号
联系人:支先生
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2706房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 话:020-*、*
电子邮件:*@*63.com
2023年 9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用于收件) | 联系邮箱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
备注 | |||||||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 |||||||
2.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 |||||||
1.招标条件
中通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
2.2 项目类别:服务类
2.3 保底营业额:采取保底营业额的方式,成交单位合同期内保底营业额不低于1162.9万元,合同期内最低保底收益不低于 116.29万元,营业额计提比例不低于10%。
2.4 项目概况: (略) 拟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广告合作单位,给予中标的广告经营单位一级代理商资格,以委托代理的合作模式,代 (略) 辖区内82座加油站(高速加油站除外)所属户外围墙广告媒体资源,如惠州辖区加油站(高速加油站除外)数量有增加或减少则自动纳入或排出合作网点。媒体开发形式仅限于加油站户外围墙广告。
2.5投标报价说明:
招标人拟采取保底营业额的方式开展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对3年合作期内广告营业额、招标人保底收益额及营业额计提比例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给出的最低标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报价即为本项目合同价。
区域 | 网点数量(座) | 合同期 | 合同期内最低保底营业额(万元) | 合同期内最低保底收益额(万元) | 营业额最低计提比例 | 提成比例递增比例(%)/年 |
(略) 辖区内加油站(高速加油站除外) | 82 | 第一年 | 368.9 | 36.89 | 10% | 5% |
第二年 | 387.3 | 38.73 | ||||
第三年 | 406.7 | 40.67 | ||||
合计 | 1162.9 | 116.29 | / | / |
3.其他说明:
3.1 合作模式:(1)采用广告业务代理的模式,中标单位作为一级代理商按照《广东石油广告媒体资源推荐手册》定价标准执行、业务开发、设计制作、内容初审、上画发布、监控调研及其他广告相关的一切事宜;(2)由中标单位负责开发广告客户,相关广告发布费由招标人全额收取,由招标人向广告客户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同时,招标人将扣除保底收益额(保底收益额=中标人实际营业额×中标计提比例,其中,中标人实际营业额低于中标报价的,须按中标营业额报价额度补齐;中标人实际营业额超出中标营业额报价的,按实际营业额为准。)后的金额作为项目执行费用支付给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合作期限(合同期限):合作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3 广告上刊: 招标人作为加油站广告资源掌控方,拥有加油站墙体媒体广告形式的自主权和管理权,合作单位上刊前,需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上刊。招标人有权在合作单位的上刊空档期,自行开发、组织上刊。
3.4 资料备案:中标人需提供所有户外广告媒体的报建手续、审批回执等全套资料,并做好存档备案、以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提供①提供近两年年度内(指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或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或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或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或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或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重大服务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3)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网页截图;
(15)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提供中登网(www.zhohttp://**/)网站查询截图(个人用户注册,登*系统后,首页-查询入口-按担保人查询);
(16)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 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22 日至2023年 9 月 28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方式一:现场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不需要取号,登记前须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二:邮箱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颜工*)办理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5.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投标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招标。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满足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6.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为中通 (略) 开评标室(地址: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2706房)。
6.4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中通 (略) 开评标室(地址: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2706房)。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惠城区麦地路79号
联系人:支先生
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2706房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 话:020-*、*
电子邮件:*@*63.com
2023年 9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用于收件) | 联系邮箱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
备注 | |||||||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 |||||||
2.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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