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2023年配电房电容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2023年配电房电容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2023年配电房电容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略) 惠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20HZ*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配电房电容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电容器。
2、标的数量:14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单价 (人民币/元)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1 | 电容器 | 14台 | 16,000.00 | 224,000.00 |
(1)简要技术需求:
1.电容器为抑谐滤波式、额定电压:480V、额定容量50Kvar、电抗率7%;2.电容器采用双电容双电抗结构设计,分两次进行投切,一个电抗只串接一个电容,保证调谐点不因电容故障而发生改变,不产生谐振,电抗率7%。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单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电容器为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与培训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逾期无法完工而引起的所有责任、费用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略) 惠州分公司
方式: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略) 惠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亚湾区中兴北路18 (略)
联系方式:林裕/0752-*-8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张帆/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鹏
电 话: 0752-*
(略)
2023年09月21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2023年配电房电容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略) 惠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20HZ*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配电房电容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电容器。
2、标的数量:14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单价 (人民币/元)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1 | 电容器 | 14台 | 16,000.00 | 224,000.00 |
(1)简要技术需求:
1.电容器为抑谐滤波式、额定电压:480V、额定容量50Kvar、电抗率7%;2.电容器采用双电容双电抗结构设计,分两次进行投切,一个电抗只串接一个电容,保证调谐点不因电容故障而发生改变,不产生谐振,电抗率7%。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单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电容器为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与培训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逾期无法完工而引起的所有责任、费用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略) 惠州分公司
方式: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略) 惠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亚湾区中兴北路18 (略)
联系方式:林裕/0752-*-8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张帆/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鹏
电 话: 0752-*
(略)
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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