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锋科 (略) (略) 第十八小学 (略) 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供应商应在河北锋科 (略) ( (略) 广阳区大公馆27号楼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KCG-[2023]-044
项目名称: (略) 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项目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https://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ttp://**.cn/)等渠道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单位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锋科 (略) 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 202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锋科 (略) ( (略) 广阳区大公馆27号楼409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河北锋科 (略) ( (略) 广阳区大公馆27号楼409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十八小学
地址: (略) 广阳区裕华路
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锋科 (略)
地址: (略) 广阳区华夏奥韵17-1-1302(限办公)
联系方式:孙经理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电 话:0316-*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锋科 (略) (略) 第十八小学 (略) 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供应商应在河北锋科 (略) ( (略) 广阳区大公馆27号楼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KCG-[2023]-044
项目名称: (略) 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项目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第十八小学木质书包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https://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ttp://**.cn/)等渠道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单位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锋科 (略) 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 202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锋科 (略) ( (略) 广阳区大公馆27号楼409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河北锋科 (略) ( (略) 广阳区大公馆27号楼409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十八小学
地址: (略) 广阳区裕华路
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锋科 (略)
地址: (略) 广阳区华夏奥韵17-1-1302(限办公)
联系方式:孙经理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电 话: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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