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8个充电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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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8个充电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XS*发布时间2023-09-22
项目名称中国石 (略) (略) 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阅读量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X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 (略) (略) 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己由中国石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由业主出资,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中国石油聊城5站、6站、7站、9站、10站、11站、30站、61站。

2.2计划工期

单站工期1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聊城5站、6站、7站、9站、10站、11站、30站、61站充电项目土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备基础,地面硬化,标识标牌,电气线路,监控、报警等设备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招标文件附件《聊城公司8个充电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zip》)。

2.5最高限价:总限价*.83元。每站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聊城公司8个充电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zip》。

注: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总价且分部分项报价不能高于其分部分项限价,如分部分项报价高于其分部分项限价,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管理条例的要求;符合中国石油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

2.7质量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不低于12个月。

2.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项目成交后,施工单位需将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证书原件交给中国石 (略) 锁证管理,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略) 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承包商(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放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相同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2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证及安全C证。

3.6.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3.6.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2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7.2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 (略) 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情况。

3.8.3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3.8.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以上4条均提供承诺书,并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开标过程中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自动解约,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再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0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4.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

行号:*

银行账号:*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投标费用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由中标单位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 (略)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联系人:杨工

邮箱:*@*q.com

电话:022-*

手机:*

代理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08570

意见与建议:022-*

2023年09月22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XS*发布时间2023-09-22
项目名称中国石 (略) (略) 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阅读量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X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 (略) (略) 8个充电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己由中国石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由业主出资,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中国石油聊城5站、6站、7站、9站、10站、11站、30站、61站。

2.2计划工期

单站工期1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聊城5站、6站、7站、9站、10站、11站、30站、61站充电项目土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备基础,地面硬化,标识标牌,电气线路,监控、报警等设备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招标文件附件《聊城公司8个充电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zip》)。

2.5最高限价:总限价*.83元。每站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聊城公司8个充电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zip》。

注: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总价且分部分项报价不能高于其分部分项限价,如分部分项报价高于其分部分项限价,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管理条例的要求;符合中国石油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

2.7质量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不低于12个月。

2.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项目成交后,施工单位需将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证书原件交给中国石 (略) 锁证管理,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略) 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承包商(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放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相同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2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证及安全C证。

3.6.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3.6.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2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7.2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 (略) 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情况。

3.8.3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3.8.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以上4条均提供承诺书,并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开标过程中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自动解约,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再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0月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4.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

行号:*

银行账号:*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投标费用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由中标单位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 (略)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联系人:杨工

邮箱:*@*q.com

电话:022-*

手机:*

代理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08570

意见与建议:022-*

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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