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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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受金华 (略) 委托,就其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GXM-2023-09-059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选定服务单位数量

备标单位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一)

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家

1家

300万元/年

说明:

1.以上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服务期内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限内的最低供货数量或最低结算金额。

2.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等经营登记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材料递交或 (略) (略) (电子邮箱:*@*q.com),代理公司将以邮寄、邮件等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4,收款单位(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

(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开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3日9:00-9:30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13日9:3 (略) (略) 开标室开标。

九、发布项目信息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金华 (略) 采购中心网(http://**)

十、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 (略)

地 址: (略) 海棠西路88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玉泉东路288号3楼

项目负责人:金雅珍

联系电话:0579-*

项目联系人:肖凌艺

联系电话:0579-*

电子邮箱:*@*q.com

(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 (略) 国资处(采购管理科)

地 址: (略) 海棠西路888号金华 (略) 图信大楼913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受金华 (略) 委托,就其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GXM-2023-09-059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选定服务单位数量

备标单位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一)

餐厅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定点采购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家

1家

300万元/年

说明:

1.以上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服务期内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限内的最低供货数量或最低结算金额。

2.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等经营登记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材料递交或 (略) (略) (电子邮箱:*@*q.com),代理公司将以邮寄、邮件等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4,收款单位(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

(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开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3日9:00-9:30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13日9:3 (略) (略) 开标室开标。

九、发布项目信息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金华 (略) 采购中心网(http://**)

十、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 (略)

地 址: (略) 海棠西路88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玉泉东路288号3楼

项目负责人:金雅珍

联系电话:0579-*

项目联系人:肖凌艺

联系电话:0579-*

电子邮箱:*@*q.com

(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 (略) 国资处(采购管理科)

地 址: (略) 海棠西路888号金华 (略) 图信大楼913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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