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公共交通公司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通知
安溪县公共交通公司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通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客车/其他客车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7: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2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蔚频、饶路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蔚频、饶路生(059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 (略) 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招标编号:YFCG*)”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11页“一、合同包1:8.5米纯电动公共汽车”第3条“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二级踏步,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限载人数≥42人。”修改为“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二级踏步,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16页“合同包2:5.9米系列纯电动公共汽车技术要求”第3条“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一级踏步,符合无障碍乘车需求的标准车型,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限载人数≦19人。”修改为“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一级踏步,符合无障碍乘车需求的标准车型,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
三、取消以下4条的“★”号要求:
1、《招标文件》第11页“5、纯电系统 配置要求:★(2)电池系统:采用CATL磷酸铁锂电池,整车电量≥180KWh,续航里程≥420KM(等速法),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0.15 Wh/km·kg,电池包能量密度大于155KWH/kg;电池单体、储能装置及电池系统应为同一生产企业;储能装置与乘客区域应以安全阻燃材料隔离。”;
2、《招标文件》第14页“10、车厢内饰及配套设施的配置要求:★(8)前单中双内摆式乘客门,配内外应急开关、门泵,质保8年。”;
3、《招标文件》第17页“5、纯电系统 配置要求:★(2)电池系统:采用CATL磷酸铁锂电池,整车电量≥89KWh,续航里程≥250KM(等速法),电池包能量密度大于155KWH/kg;电池单体、储能装置及电池系统应为同一生产企业;储能装置与乘客区域应以安全阻燃材料隔离。”;
4、《招标文件》第20页“10、车厢内饰及配套设施的配置要求:★(8)配备电动塞拉门门泵,配置内外应急开关,质保8年。”。
取消上述4条的“★”号要求。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联系方式:庄蔚频、饶路生(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蔚频、饶路生
电 话: (059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客车/其他客车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7: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2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蔚频、饶路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蔚频、饶路生(059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 (略) 纯电动公共汽车招标(招标编号:YFCG*)”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11页“一、合同包1:8.5米纯电动公共汽车”第3条“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二级踏步,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限载人数≥42人。”修改为“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二级踏步,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16页“合同包2:5.9米系列纯电动公共汽车技术要求”第3条“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一级踏步,符合无障碍乘车需求的标准车型,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限载人数≦19人。”修改为“总体要求:★外型新 (略) 客车,乘客门一级踏步,符合无障碍乘车需求的标准车型,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型必须有免征购置税公告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强制满足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车辆其它布置及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888-2014)和《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CJ/T350-2010)的要求。”。
三、取消以下4条的“★”号要求:
1、《招标文件》第11页“5、纯电系统 配置要求:★(2)电池系统:采用CATL磷酸铁锂电池,整车电量≥180KWh,续航里程≥420KM(等速法),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0.15 Wh/km·kg,电池包能量密度大于155KWH/kg;电池单体、储能装置及电池系统应为同一生产企业;储能装置与乘客区域应以安全阻燃材料隔离。”;
2、《招标文件》第14页“10、车厢内饰及配套设施的配置要求:★(8)前单中双内摆式乘客门,配内外应急开关、门泵,质保8年。”;
3、《招标文件》第17页“5、纯电系统 配置要求:★(2)电池系统:采用CATL磷酸铁锂电池,整车电量≥89KWh,续航里程≥250KM(等速法),电池包能量密度大于155KWH/kg;电池单体、储能装置及电池系统应为同一生产企业;储能装置与乘客区域应以安全阻燃材料隔离。”;
4、《招标文件》第20页“10、车厢内饰及配套设施的配置要求:★(8)配备电动塞拉门门泵,配置内外应急开关,质保8年。”。
取消上述4条的“★”号要求。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联系方式:庄蔚频、饶路生(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蔚频、饶路生
电 话: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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