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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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预算金额 ¥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9-*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朗镇朗南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卓先生,0769-*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安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上桥路段118号东穗科技大厦2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0769-*

项目概况

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AY2023-006

项目名称: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1

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1项

注: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由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后,施工工期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方式:现场获取,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     

地址: (略) 大朗镇朗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卓先生,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安宇 (略)             

地 址: (略) 上桥路段118号东穗科技大厦204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6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预算金额 ¥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9-*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朗镇朗南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卓先生,0769-*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安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上桥路段118号东穗科技大厦2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0769-*

项目概况

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AY2023-006

项目名称: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1

大朗镇莞樟路信号灯路口增设照明灯具及跨线桥桥底增设护栏网交通设施工程

1项

注: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由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后,施工工期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方式:现场获取,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03号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磋商文件后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朗大队     

地址: (略) 大朗镇朗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卓先生,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安宇 (略)             

地 址: (略) 上桥路段118号东穗科技大厦204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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