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竞争性磋商
福安市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略) 政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福安国有林场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福安国有林场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阳头兴业南路11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亮亮;*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禹鑫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广场B幢7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单】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2).xlsx | ||
附件2 | 购买文件登记表.xlsx | ||
附件3 | 施工图(2).pdf |
项目概况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安招【2023】-033号
项目名称: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 1项 | * | 否 | * | 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外企业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注: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均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因政策性原因导致证书过期未延续的、视同有效的,还须提供政策性文件或网页截图)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 (略) ,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
开户行 | 中国 (略) 福安支行 | 中国 (略) 福安支行 |
账 号 | *02668 | *02668 |
开户名 | 中禹鑫 (略) 福安分公司 | 中禹鑫 (略) 福安分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福安国有林场
地址: (略) 阳头兴业南路118-1号
联系方式:郑亮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 (略)
地 址: (略) 东侨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广场B幢702
联系方式:林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略) 政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福安国有林场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福安国有林场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阳头兴业南路11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亮亮;*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禹鑫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广场B幢7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单】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2).xlsx | ||
附件2 | 购买文件登记表.xlsx | ||
附件3 | 施工图(2).pdf |
项目概况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安招【2023】-033号
项目名称: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略) 赛岐镇鳌峰森林步道改造提升 | 1项 | * | 否 | * | 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外企业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注: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均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因政策性原因导致证书过期未延续的、视同有效的,还须提供政策性文件或网页截图)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 (略) ,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鹤兴中路1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
开户行 | 中国 (略) 福安支行 | 中国 (略) 福安支行 |
账 号 | *02668 | *02668 |
开户名 | 中禹鑫 (略) 福安分公司 | 中禹鑫 (略) 福安分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福安国有林场
地址: (略) 阳头兴业南路118-1号
联系方式:郑亮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 (略)
地 址: (略) 东侨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广场B幢702
联系方式:林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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