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3-1-C0044
项目名称: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管理,促进星级饭店服务和运营质量的全面提升,引导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实施和评定,持续引导旅游民宿规范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使标准要求落到实处。近期将开展我区星级饭店评定、绿色旅游饭店、旅游民宿评定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2)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提供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供应商为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将予以退回: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2)投标人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
(3)投标人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4)加密响应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5)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6)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便响应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
4、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本项目由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做为第三方监督人,开标现场全程由公证人员记录并对该项目出具公证书,中标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联系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工作人员缴纳公证费用。
联系人:谭主任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略) 金银路143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3-1-C0044
项目名称: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度旅游住宿业复核与评定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管理,促进星级饭店服务和运营质量的全面提升,引导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实施和评定,持续引导旅游民宿规范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使标准要求落到实处。近期将开展我区星级饭店评定、绿色旅游饭店、旅游民宿评定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2)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提供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供应商为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将予以退回: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2)投标人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
(3)投标人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4)加密响应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5)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6)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便响应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
4、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本项目由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做为第三方监督人,开标现场全程由公证人员记录并对该项目出具公证书,中标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联系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工作人员缴纳公证费用。
联系人:谭主任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略) 金银路143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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