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社会化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某部食堂社会化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某部食堂社会化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部食堂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共两层,总面积约1839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1164.9平方米、厨房面积548.2平方米、库房面积125.9平方米,配备基本炊事机械、厨房设备。
三、初步技术参数
㈠、伙食标准。
(餐标为32元/人/天)要根据所保障人员季节特点和饮食)。
3.保障模式:饮食保障社会化采取整体承包模式,*方负责食堂管理及副食品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食品安全、加工制作、饭菜售卖、设备保养维修、食堂内外卫生保洁服务、员工管理及*方职工代管等。*方负责米、面、油、豆供应、提供餐饮场所,配备基本炊事机械、厨房设备,成立相关组织等机构,制定监管制度,配备相应人员,负责饮食质量、防疫监控、成本核算,副食品供应商审核,副食品定价、验收、质量、出入库监管等。
㈢、报价要求。
1. 副食品采购:所有原材料价格必须低 (略) 场零售价的10%以上,以此为基准进行折扣率报价。
2. 服务费:管理费控制在实际采购金额*3%以内,利润率控制在实际采购金额*5%以内,以此为基准分别进行报价。
四、预算金额(万元):22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七、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因不可抗力因素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履行期间,*方能够较好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合同期满,在上级未下达明确指示要求的前提下,*方得到*方就餐人员普遍认可并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一年合同。
①、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②、未出现断供、短供、误供等情况。
③、满意度测评结果始终在80%以上。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两年以上本行业服务保障经验,且从事本行业三年内在国家工商、卫生、税务、质检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十、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地址: (略)
2023年9月22日
某部食堂社会化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部食堂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共两层,总面积约1839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1164.9平方米、厨房面积548.2平方米、库房面积125.9平方米,配备基本炊事机械、厨房设备。
三、初步技术参数
㈠、伙食标准。
(餐标为32元/人/天)要根据所保障人员季节特点和饮食)。
3.保障模式:饮食保障社会化采取整体承包模式,*方负责食堂管理及副食品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食品安全、加工制作、饭菜售卖、设备保养维修、食堂内外卫生保洁服务、员工管理及*方职工代管等。*方负责米、面、油、豆供应、提供餐饮场所,配备基本炊事机械、厨房设备,成立相关组织等机构,制定监管制度,配备相应人员,负责饮食质量、防疫监控、成本核算,副食品供应商审核,副食品定价、验收、质量、出入库监管等。
㈢、报价要求。
1. 副食品采购:所有原材料价格必须低 (略) 场零售价的10%以上,以此为基准进行折扣率报价。
2. 服务费:管理费控制在实际采购金额*3%以内,利润率控制在实际采购金额*5%以内,以此为基准分别进行报价。
四、预算金额(万元):22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七、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因不可抗力因素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履行期间,*方能够较好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合同期满,在上级未下达明确指示要求的前提下,*方得到*方就餐人员普遍认可并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一年合同。
①、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②、未出现断供、短供、误供等情况。
③、满意度测评结果始终在80%以上。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两年以上本行业服务保障经验,且从事本行业三年内在国家工商、卫生、税务、质检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十、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地址: (略)
2023年9月22日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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