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年度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年度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 (略) 政府与 (略) 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进一步开放华为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服务资源, (略)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申请使用,推动打造区域性数字经济标杆,培养高层次信息化人才。为做好2023-2024年度华为云服务申请使用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扶持对象
(略) 内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等,包括但不限于数字经济产业,如:工业企业、软件行业、互联网行业、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车联网、数字运营等相关领域。
二、有关部门责任
(略) 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统筹、监管、考核华为云服务资源的申请、发放、运营、使用、服务工作;南宁云宝智城 (略) ( (略) )负责华为云服务资源的申请受理和发放执行;华为-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华为云创中心)负责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初步审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培训指导。
三、云服务资源申请、分配及使用规则
(一)资源分类。为便于申请,现将资源分为3类:基础资源类:用于企业自身产品研发、运营等环节所需的云服务资源,如:CodeArts软件开发云平台、云服务器、云数据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云资源。数字化转型资源类:用于数字化转型需求,提供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产品和覆盖生产制造、营销、质量管理等全场景综合型数字化转型方案,如:数字化诊断、ERP系统、数字工厂、数字化咨询、工业IOC等。人才培养类:用于高校、企业开展人才培养的平台、课程、培训等资源,方向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软件开发、企业CXO能力提升,以及高校面向有课程共建、专业共建等教育建设需求的项目。包括课程、实验平台等教育资源等。
(二)资源选择。 (略) 联合其生态合作伙伴提供的“联营联运”系列产品云官网均开放申请。为便于进行产品或方案选择,现甄选出 (略) 产业发展需求的服务资源(详见附件1),申请单位可依据附表资源进行选择,亦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登录华为云官网自行选择,并依照下文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三)发放原则。为提升服务资源的使用效能,本年度华为云服务资源将按照“择优发放”的原则,根据申请单 (略) 大数据局的审核及公示结果,按批次*续发放云服务现金券。首次申请的,按照申请项目择优进行额度分配,最高按照项目申请总额100%予以分配;除此情况之外,第二次申请的,按照使用单位申请资源量的80%额度予以分配;第三次申请的,按照使用单位申请资源量的50%额度予以分配,其余部分资源由企业自费购买。 (略) 校不在限制范围内。拟获得云服务资源次数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的,华为云创中心将评估项目 (略) 大数据发展局审定。
(四)额度限制。基础资源类:单个企业可申请云资源原则上不超过30万,单个高校可申请云资源原则上不超过50万。数字化转型资源类:单个企业可申请数字化转型资源原则上不超过100万。人才培养类:单个企业/高校可申请人才培养资源原则上不超过50万。原则上当个年度单个企业及高校只申请一次,政府投资或补贴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申请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五)使用期限。申请单位获得的华为云现金券仅限于购置一年及一年以下的云服务资源,使用期限由现金券下发到账起开始计算。
(六)使用原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使用单位不得转赠或销售华为云服务资源,一经发现,收回已发放现金券,并禁止再次申请云服务资源。现金券自发放到使用单位账户起30天内未使用的,视为自动弃权,收回已发放资源且下一年度不受理该单位申请。
四、云服务资源申请材料
(一)基础资源类: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单(附件4)、华为云配置清单(附件5)、云资源使用业务场景说明(附件6);数字化型资源类: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单(附件4)、华为云配置清单(附件5)、数字化转型资源类申报说明书(模板)(附件8);人才培养类: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单(附件4)、华为云配置清单(附件5)、人才培养类项目申报说明书(模板)(附件7)。
(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提供高校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通过“南宁华为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申报系统”上传所有材料盖章件PDF格式扫描件。
(三)资源申请的所有纸质材料,请现场提交或邮寄到华为-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地址: (略) 良庆镇云英路8号总部大厦C座6楼。邮寄费用自付。
五、云服务资源申请流程
(一)申请。通过网址http://**登录“南宁华为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申报系统”,按操作指引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步上传所有申请材料盖章件PDF格式扫描件。
(二)初审。华为云创中心接到云服务资源申请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整体规划、落地情况、预期成果等开展真实性调查,完成初步审核。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进行退回处理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提交材料。若申请资源超出了规定标准(基础资源类及数字化转型资源类超过30万,高校基础资源额度超过50万),由华为云创 (略) 开展实地 (略) 大数据发展局审定,开评审会核定资源发放事宜。
(三)复审。云服务资源申请单初审通过后, (略) 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云资源拟发 (略) 大数据发展局。
(四)公示。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云服务资源核定及公示。基础资源类将拟发放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反对或异议意见的则视为终审通过。数字化转型资源类申请资源数额超过30万元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审定,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反对或异议意见的则视为终审通过。
(五)资源发放。终审通过后, (略) 划拨相应现金券到申请单位的华为云账户,并通知华为云创中心按申请单约定内容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组织行业内或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华为云服务资源。
(二)企业数字化转型高研班、线下培训及大赛等涉及云服务资源再分配的,由市大数据发展局另行发文通知。
(三) (略) 需 (略) 大数据发展局报送云服务资源分配运营情况,华为云创 (略) 大数据发展局报送云服务资源使用和赋能成果。
七、联系方式
华为-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
联系人:吴启波 电话:*
南宁云宝智城 (略)
联系人:吴 芸 电话:*
(略) 大数据发展局数字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蔡金凌 电话:*
附件:
2023年9月1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象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 (略) 政府与 (略) 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进一步开放华为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服务资源, (略)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申请使用,推动打造区域性数字经济标杆,培养高层次信息化人才。为做好2023-2024年度华为云服务申请使用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扶持对象
(略) 内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等,包括但不限于数字经济产业,如:工业企业、软件行业、互联网行业、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车联网、数字运营等相关领域。
二、有关部门责任
(略) 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统筹、监管、考核华为云服务资源的申请、发放、运营、使用、服务工作;南宁云宝智城 (略) ( (略) )负责华为云服务资源的申请受理和发放执行;华为-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华为云创中心)负责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初步审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培训指导。
三、云服务资源申请、分配及使用规则
(一)资源分类。为便于申请,现将资源分为3类:基础资源类:用于企业自身产品研发、运营等环节所需的云服务资源,如:CodeArts软件开发云平台、云服务器、云数据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云资源。数字化转型资源类:用于数字化转型需求,提供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产品和覆盖生产制造、营销、质量管理等全场景综合型数字化转型方案,如:数字化诊断、ERP系统、数字工厂、数字化咨询、工业IOC等。人才培养类:用于高校、企业开展人才培养的平台、课程、培训等资源,方向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软件开发、企业CXO能力提升,以及高校面向有课程共建、专业共建等教育建设需求的项目。包括课程、实验平台等教育资源等。
(二)资源选择。 (略) 联合其生态合作伙伴提供的“联营联运”系列产品云官网均开放申请。为便于进行产品或方案选择,现甄选出 (略) 产业发展需求的服务资源(详见附件1),申请单位可依据附表资源进行选择,亦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登录华为云官网自行选择,并依照下文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三)发放原则。为提升服务资源的使用效能,本年度华为云服务资源将按照“择优发放”的原则,根据申请单 (略) 大数据局的审核及公示结果,按批次*续发放云服务现金券。首次申请的,按照申请项目择优进行额度分配,最高按照项目申请总额100%予以分配;除此情况之外,第二次申请的,按照使用单位申请资源量的80%额度予以分配;第三次申请的,按照使用单位申请资源量的50%额度予以分配,其余部分资源由企业自费购买。 (略) 校不在限制范围内。拟获得云服务资源次数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的,华为云创中心将评估项目 (略) 大数据发展局审定。
(四)额度限制。基础资源类:单个企业可申请云资源原则上不超过30万,单个高校可申请云资源原则上不超过50万。数字化转型资源类:单个企业可申请数字化转型资源原则上不超过100万。人才培养类:单个企业/高校可申请人才培养资源原则上不超过50万。原则上当个年度单个企业及高校只申请一次,政府投资或补贴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申请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五)使用期限。申请单位获得的华为云现金券仅限于购置一年及一年以下的云服务资源,使用期限由现金券下发到账起开始计算。
(六)使用原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使用单位不得转赠或销售华为云服务资源,一经发现,收回已发放现金券,并禁止再次申请云服务资源。现金券自发放到使用单位账户起30天内未使用的,视为自动弃权,收回已发放资源且下一年度不受理该单位申请。
四、云服务资源申请材料
(一)基础资源类: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单(附件4)、华为云配置清单(附件5)、云资源使用业务场景说明(附件6);数字化型资源类: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单(附件4)、华为云配置清单(附件5)、数字化转型资源类申报说明书(模板)(附件8);人才培养类:华为云服务资源申请单(附件4)、华为云配置清单(附件5)、人才培养类项目申报说明书(模板)(附件7)。
(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提供高校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通过“南宁华为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申报系统”上传所有材料盖章件PDF格式扫描件。
(三)资源申请的所有纸质材料,请现场提交或邮寄到华为-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地址: (略) 良庆镇云英路8号总部大厦C座6楼。邮寄费用自付。
五、云服务资源申请流程
(一)申请。通过网址http://**登录“南宁华为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申报系统”,按操作指引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步上传所有申请材料盖章件PDF格式扫描件。
(二)初审。华为云创中心接到云服务资源申请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整体规划、落地情况、预期成果等开展真实性调查,完成初步审核。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进行退回处理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提交材料。若申请资源超出了规定标准(基础资源类及数字化转型资源类超过30万,高校基础资源额度超过50万),由华为云创 (略) 开展实地 (略) 大数据发展局审定,开评审会核定资源发放事宜。
(三)复审。云服务资源申请单初审通过后, (略) 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云资源拟发 (略) 大数据发展局。
(四)公示。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云服务资源核定及公示。基础资源类将拟发放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反对或异议意见的则视为终审通过。数字化转型资源类申请资源数额超过30万元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审定,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反对或异议意见的则视为终审通过。
(五)资源发放。终审通过后, (略) 划拨相应现金券到申请单位的华为云账户,并通知华为云创中心按申请单约定内容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组织行业内或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华为云服务资源。
(二)企业数字化转型高研班、线下培训及大赛等涉及云服务资源再分配的,由市大数据发展局另行发文通知。
(三) (略) 需 (略) 大数据发展局报送云服务资源分配运营情况,华为云创 (略) 大数据发展局报送云服务资源使用和赋能成果。
七、联系方式
华为-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
联系人:吴启波 电话:*
南宁云宝智城 (略)
联系人:吴 芸 电话:*
(略) 大数据发展局数字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蔡金凌 电话:*
附件: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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