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的公示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的公示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和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工作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08号)要求,现对重庆 (略) 、重庆 (略) 等2家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主体予以公示(以下简称“双百”企业)。
公示日期:**日—2023年09月 29日(5个工工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申报主体在申报上有弄虚作假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委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3-*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3-*(农委纪检组)
公示地点:丰都县县农业农村委丰都政府网
附件: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日
附件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补助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贴息金额(元) |
1 | 重庆 (略) | * |
* | ||
2 | 重庆 (略) | 13139 |
38020 | ||
36013 | ||
45990 | ||
31876 | ||
38763 | ||
16811 | ||
88086 | ||
64787 | ||
34918 | ||
合计(注:按实际拨付为准) | * |
— 1 —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和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工作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08号)要求,现对重庆 (略) 、重庆 (略) 等2家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主体予以公示(以下简称“双百”企业)。
公示日期:**日—2023年09月 29日(5个工工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申报主体在申报上有弄虚作假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委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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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丰都县县农业农村委丰都政府网
附件: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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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补助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贴息金额(元) |
1 | 重庆 (略) | * |
* | ||
2 | 重庆 (略) | 13139 |
38020 | ||
36013 | ||
45990 | ||
31876 | ||
38763 | ||
16811 | ||
88086 | ||
64787 | ||
34918 | ||
合计(注:按实际拨付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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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和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工作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08号)要求,现对重庆 (略) 、重庆 (略) 等2家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主体予以公示(以下简称“双百”企业)。
公示日期:**日—2023年09月 29日(5个工工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申报主体在申报上有弄虚作假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委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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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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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补助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贴息金额(元) |
1 | 重庆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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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 (略) | 13139 |
38020 | ||
36013 | ||
45990 | ||
31876 | ||
38763 | ||
16811 | ||
88086 | ||
64787 | ||
34918 | ||
合计(注:按实际拨付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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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和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略) 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工作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08号)要求,现对重庆 (略) 、重庆 (略) 等2家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主体予以公示(以下简称“双百”企业)。
公示日期:**日—2023年09月 29日(5个工工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申报主体在申报上有弄虚作假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委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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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贴息金额(元) |
1 | 重庆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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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 (略) | 13139 |
38020 | ||
36013 | ||
45990 | ||
31876 | ||
38763 | ||
168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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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注:按实际拨付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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