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的公告
关于征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 (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提高项目节能评审质量和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省发展改革委拟更新完善节能评审专家库, (略) 公开征集节能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服从管理,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从事相关行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精通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工作与职称时限以2022年12月31日为止计算)
3、熟悉国家能源和节能有关法规政策标准,熟悉相关领域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和用能特点,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能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节能减排措施效果等。承担过项目节能评审、节能监察、企业节能工程设计等工作,有相关业绩的优先。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取消专家资格、信用不良等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略)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专业范围
本次征集专家的专业领域及方向,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及节能评审、节能监察等实际需要设置,具体详见附件。
三、专家职责
1、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及节能项目、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等评审,并提出节能评审意见。
2、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现场考察。
3、提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广论证咨询服务,协助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诊断、节能培训、节能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本次公开征集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http://**),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8日-10月31日,请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1、《 (略) 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填报完成后需自行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上传)和个人信用承诺书,申请专业1和2均填节能评审,细分专业领域1和2参照附件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证明材料。
3、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相关要求
1、我们将对申报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申报专家或所属单位(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变造相关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将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取消所属所有专家入库资格或将个人有关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3、入库专家应积极配合参加相关活动,凡有连续3次不接受委托评估评审任务、或已接受邀请但有2次及以上无故未按规定参加评估评审工作、在“专家能力评价”中被2次评为不满意等不良行为的,将取消专家资格,从系统中删除专家名单,且后续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唐世斌0731-*
系统技术咨询0731-*
附件:节能评审专家专业分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节能评审专家专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及节能评审、节能监察等实际需要,节能评审专家专业相应划分如下:
1、热能工程
2、电气工程(发输变电及火电、热电联产)
3、电气工程(供配电)
4、钢铁冶炼
5、有色冶金冶炼
6、有色冶金矿山
7、石油石化
8、煤化工
9、化工医药
10、精细化工(含电解液)
11、汽车制造(含机车)
12、机械(含智能制造)
13、造纸
14、陶瓷(日用、建筑)
15、纺织
16、食品
17、塑料(含隔膜)、纤维
18、建材(水泥、石灰、砖瓦)
19、玻璃(光伏玻璃、平板玻璃、电子玻璃)
20、木材加工(人造板、刨花板)
21、锂电池(正极材料)
22、锂电池(负极材料)
23、锂电池(含碳酸锂、电池制造)
24、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
25、轨道交通(高铁、地铁、城铁)
26、水运(港口、码头)
27、暖通空调
28、数据中心
29、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
30、碳排放统计核算与评价
为 (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提高项目节能评审质量和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省发展改革委拟更新完善节能评审专家库, (略) 公开征集节能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服从管理,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从事相关行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精通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工作与职称时限以2022年12月31日为止计算)
3、熟悉国家能源和节能有关法规政策标准,熟悉相关领域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和用能特点,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能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效指标、节能减排措施效果等。承担过项目节能评审、节能监察、企业节能工程设计等工作,有相关业绩的优先。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取消专家资格、信用不良等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略) 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专业范围
本次征集专家的专业领域及方向,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及节能评审、节能监察等实际需要设置,具体详见附件。
三、专家职责
1、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及节能项目、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等评审,并提出节能评审意见。
2、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现场考察。
3、提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广论证咨询服务,协助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诊断、节能培训、节能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本次公开征集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http://**),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8日-10月31日,请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1、《 (略) 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填报完成后需自行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上传)和个人信用承诺书,申请专业1和2均填节能评审,细分专业领域1和2参照附件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证明材料。
3、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相关要求
1、我们将对申报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申报专家或所属单位(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变造相关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将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取消所属所有专家入库资格或将个人有关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3、入库专家应积极配合参加相关活动,凡有连续3次不接受委托评估评审任务、或已接受邀请但有2次及以上无故未按规定参加评估评审工作、在“专家能力评价”中被2次评为不满意等不良行为的,将取消专家资格,从系统中删除专家名单,且后续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唐世斌0731-*
系统技术咨询0731-*
附件:节能评审专家专业分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节能评审专家专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及节能评审、节能监察等实际需要,节能评审专家专业相应划分如下:
1、热能工程
2、电气工程(发输变电及火电、热电联产)
3、电气工程(供配电)
4、钢铁冶炼
5、有色冶金冶炼
6、有色冶金矿山
7、石油石化
8、煤化工
9、化工医药
10、精细化工(含电解液)
11、汽车制造(含机车)
12、机械(含智能制造)
13、造纸
14、陶瓷(日用、建筑)
15、纺织
16、食品
17、塑料(含隔膜)、纤维
18、建材(水泥、石灰、砖瓦)
19、玻璃(光伏玻璃、平板玻璃、电子玻璃)
20、木材加工(人造板、刨花板)
21、锂电池(正极材料)
22、锂电池(负极材料)
23、锂电池(含碳酸锂、电池制造)
24、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
25、轨道交通(高铁、地铁、城铁)
26、水运(港口、码头)
27、暖通空调
28、数据中心
29、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
30、碳排放统计核算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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