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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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RL-23096磋
项目名称: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完成东吴镇镇域内规划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中的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浏览,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方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响应,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需)现场递交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启厅号见大厅大屏幕)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实行在线电子采购,供应商应在线参加。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评标室(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_2/2018/11-29/2452.html)。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网站公布,信息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响应文件制作:
6.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活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6.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6.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存储,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中相应内容,供应商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备份响应文件被拒收、无法读取数据等,视为备份响应文件撤回,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时间后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解密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7.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如需,由供应商自行确定),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7.1供应商需在2023年10月9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确保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完好,且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备份响应文件被拒收或误投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 (略) 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收件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4-*。
7.2.采用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吴镇人民政府
传 真:0574- *
项目联系人(询问):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伟港、杨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泽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RL-23096磋
项目名称: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吴镇镇域活动举办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完成东吴镇镇域内规划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中的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浏览,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方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响应,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需)现场递交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启厅号见大厅大屏幕)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实行在线电子采购,供应商应在线参加。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评标室(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_2/2018/11-29/2452.html)。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网站公布,信息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响应文件制作:
6.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活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6.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6.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存储,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中相应内容,供应商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备份响应文件被拒收、无法读取数据等,视为备份响应文件撤回,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时间后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解密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7.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如需,由供应商自行确定),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7.1供应商需在2023年10月9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须确保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完好,且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备份响应文件被拒收或误投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 (略) 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收件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4-*。
7.2.采用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吴镇人民政府
传 真:0574- *
项目联系人(询问):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伟港、杨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泽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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