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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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采购公告

(略) 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受 (略) 水利局 的委托, (略) 建设 (略) 对 (略) 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 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冷水江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 HHCT-LD-23010
4、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
二、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本次拟治理河段位于资水一级支流柳溪河,治理总长度1.59km,桩号3+863∽K5+454,岸坡护砌工程全长1.357km;其中左岸0.41km,右岸0.947km;新建下河踏步2处;清淤疏浚1.591km;维修步道0.182km;仿木栏杆0.182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工程保修:按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
2、优先采购:/
3、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对价格评审进行政策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时间:即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5.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5.3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投标)时间和地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 月 10 日09时00 分。
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10 日09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6.6.0版本)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
(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邀请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其他:
1、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投标单位开标解密之后,会进入到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右下角有一个二次报价的按钮,点击按钮可进入到二次报价的界面。等专家设置报价时间后,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以及二次报价的pdf文件。代理公司会联系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提醒投标单位及时报价,请投标单位保持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请使用IE浏览器,并做好网络运行环境检测(投标人工具箱中有)。
3、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评标时可以进行线上实时磋商和澄清说明;磋商与澄清说明方式相同;
5、专家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澄清说明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说明(快捷导航-澄清说明-选择进行澄清说明的项目),查看问题并上传附件(澄清说明附件以PDF格式上传至交易系统);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A.采 购人: (略) 水利局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广场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地 址: (略) 鹤城区迎丰中路228号4楼
B.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738-*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略) 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受 (略) 水利局 的委托, (略) 建设 (略) 对 (略) 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 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柳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冷水江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 HHCT-LD-23010
4、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
二、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本次拟治理河段位于资水一级支流柳溪河,治理总长度1.59km,桩号3+863∽K5+454,岸坡护砌工程全长1.357km;其中左岸0.41km,右岸0.947km;新建下河踏步2处;清淤疏浚1.591km;维修步道0.182km;仿木栏杆0.182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工程保修:按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
2、优先采购:/
3、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对价格评审进行政策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时间:即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5.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5.3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投标)时间和地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 月 10 日09时00 分。
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10 日09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6.6.0版本)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
(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邀请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其他:
1、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投标单位开标解密之后,会进入到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右下角有一个二次报价的按钮,点击按钮可进入到二次报价的界面。等专家设置报价时间后,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以及二次报价的pdf文件。代理公司会联系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提醒投标单位及时报价,请投标单位保持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请使用IE浏览器,并做好网络运行环境检测(投标人工具箱中有)。
3、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评标时可以进行线上实时磋商和澄清说明;磋商与澄清说明方式相同;
5、专家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澄清说明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说明(快捷导航-澄清说明-选择进行澄清说明的项目),查看问题并上传附件(澄清说明附件以PDF格式上传至交易系统);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A.采 购人: (略) 水利局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广场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地 址: (略) 鹤城区迎丰中路228号4楼
B.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话:0738-*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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