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办公环境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办公环境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办公环境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3〕65号
2.项目名称: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办公环境修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6958.78元(伍拾捌万陆仟玖佰伍拾捌元柒角捌分)
5.最高限价:586958.78元(伍拾捌万陆仟玖佰伍拾捌元柒角捌分)
6.项目需求: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办公环境修缮,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量并进行验收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交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五选一):
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指: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以上网站查询内容供应商须自主提供查询报告及截图,但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会议前查询的结果为准,若供应商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关于强制节能、优先节能产品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的,请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环境标志产品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的,请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安全考核合格。为磋商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与磋商申请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合同及企业为其最近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其他要求:
1.一个磋商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磋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17:00分(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认:请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提交到代理机构或将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参与(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企业资质证书⑥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磋商申请人。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可网络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至现场报名。
5.采购文件售价:400.00元。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刻录的盖章后的响应文件PDF版(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底金专用账户,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及磋商文件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
联系人:王女士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磋商申请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交纳,以免耽误竞标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广播电视大学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2号
联系方式:0875-2225214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邮 箱:bs666@163.com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875-222521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0875-220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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