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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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蓝发改投【2021】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蓝山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工程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招标投资额为1763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工程建设范围属于河东片保护圈,本次治理范围舜水河右岸,富民桥往上游至保岗引水坝位置,与河道右岸山体形成闭合圈;新河段由入舜水河口向上游延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为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一期河堤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一期河堤工程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日17时止(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46-*)。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形式三: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蓝山县水利局,电话:074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

地 址: (略) 蓝山县塔峰中路71号

联 系 人:柏伟平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相府东路二段160号水映青山园2栋1504房

联 系 人:刘锋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件:*@*26.com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蓝发改投【2021】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蓝山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略) 蓝山县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工程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招标投资额为1763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工程建设范围属于河东片保护圈,本次治理范围舜水河右岸,富民桥往上游至保岗引水坝位置,与河道右岸山体形成闭合圈;新河段由入舜水河口向上游延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为河东片防洪保护圈建设项目一期河堤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一期河堤工程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日17时止(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46-*)。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形式三: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蓝山县水利局,电话:074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

地 址: (略) 蓝山县塔峰中路71号

联 系 人:柏伟平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相府东路二段160号水映青山园2栋1504房

联 系 人:刘锋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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