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车辆设备租赁项目公告
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车辆设备租赁项目公告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施工车辆设备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车辆设备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车辆设备租赁;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规模约85037.7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4638.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96.23万元,预备费6803.02万元。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略) 政道路工程、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其中2个子项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 (略) 政道路工程包括12条道路,其中11条新建道路和1条改造道路。新建道路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全路段路基、路面、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改造道路(航空路)主要是对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及刷黑,同时配套建设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2)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改造内容包括三利路(航空路-中石化油库)、六合路(新河-机场路)污水管道工程,主要解决设计范围内道路沿线周边居民生活区污水。本次租赁车辆用于项目施工使用;
本项目合同不含税估算价约为44.4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施工车辆设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具体供货日期以项目部的要求为准;
2.4服务地点: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供应商保证其系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出租人,租赁期间不因租赁物权属等纠纷影响采购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应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人施工需要的租赁物交付给采购人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上述标准。
(3)供应商保证租赁物证照齐全,向采购人出示有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4)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采购人施工需要时保证每天24小时可提供服务。
(5)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供货商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供货商应及时更换设备,保证采购人的施工需要。
(6)供货商应当对机械设备购买财产险,除采购人原因外,造成供货商出现机械设备损坏,损失和责任由供货商承担。
(7)由供货商为出租车辆购买交强险、商业保险(包含不限于车上人员座位险、车损险及不少于200万赔付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 日 9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部
联系人:王红
电话:*
2023年 9 月 26 日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施工车辆设备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车辆设备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车辆设备租赁;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规模约85037.7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4638.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96.23万元,预备费6803.02万元。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略) 政道路工程、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其中2个子项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 (略) 政道路工程包括12条道路,其中11条新建道路和1条改造道路。新建道路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全路段路基、路面、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改造道路(航空路)主要是对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及刷黑,同时配套建设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2)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改造内容包括三利路(航空路-中石化油库)、六合路(新河-机场路)污水管道工程,主要解决设计范围内道路沿线周边居民生活区污水。本次租赁车辆用于项目施工使用;
本项目合同不含税估算价约为44.4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施工车辆设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具体供货日期以项目部的要求为准;
2.4服务地点: (略) 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供应商保证其系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出租人,租赁期间不因租赁物权属等纠纷影响采购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应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人施工需要的租赁物交付给采购人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上述标准。
(3)供应商保证租赁物证照齐全,向采购人出示有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4)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采购人施工需要时保证每天24小时可提供服务。
(5)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供货商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供货商应及时更换设备,保证采购人的施工需要。
(6)供货商应当对机械设备购买财产险,除采购人原因外,造成供货商出现机械设备损坏,损失和责任由供货商承担。
(7)由供货商为出租车辆购买交强险、商业保险(包含不限于车上人员座位险、车损险及不少于200万赔付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 日 9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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