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统建房二期铝合金推拉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统建房二期铝合金推拉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统建房二期铝合金推拉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泉和 (略) 受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民委员会委托,对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统建房二期铝合金推拉窗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QH*-1
2、询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询价货物(服务)一览表
3、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4、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注:购买时须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联系福建泉和 (略)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300元。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5、询价通知书售价:文件3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询价通知书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泉和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0月8日15: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8、供应商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之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泉和 (略) 。
9、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通知,请各潜在报价供应商关注。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 (略)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 邮编:*
联 系 人:小吴 联系电话:*
福建泉和 (略)
2023年9月25日
附:询价服务一览表
注:1、报价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变形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人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合同,供应商需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统建房二期铝合金推拉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泉和 (略) 受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民委员会委托,对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统建房二期铝合金推拉窗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QH*-1
2、询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询价货物(服务)一览表
3、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4、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注:购买时须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联系福建泉和 (略)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300元。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5、询价通知书售价:文件3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询价通知书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泉和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0月8日15: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8、供应商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之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泉和 (略) 。
9、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通知,请各潜在报价供应商关注。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 (略)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 邮编:*
联 系 人:小吴 联系电话:*
福建泉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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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询价服务一览表
注:1、报价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变形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人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合同,供应商需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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