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老八景同城配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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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老八景同城配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 (略) 老八景同城配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略) (略) 老八景同城配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根据业务量变化情况及处理时限要求,保证在合同期间做好货物配送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

1.2人员要求: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驾驶证准驾车型C1及以上,安全驾龄在3年以上,熟悉本县路线。

1.3项目区域:

上林县辖区范围内。

1.4配送车型:

供应商承运车辆容积不低于18立方米的封闭式车辆。

1.5配送要求:

供应商必须用符合采购人配送货的车辆,为采购人实行优质、快捷、安全的配送货服务。保证采购人的货物按规定、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地配送至目的地。按照项目操作要求进行物品配送,不能对装卸物品进行暴力抛、扔等动作。

1.6结算方式:

供应商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费用(税点为6%),采购人在收到运输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结清供应商上月费用。。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由报价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成交。报价相同的,将按服务能力、业绩等方面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入围前三名成交候选人。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比选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4)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 (略) (略) 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 (略) (略) 和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关联公司),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登记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6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0月7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报名地点: (略) 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30:00。

2、投标地点: (略) 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采购人: (略) (略)

  2023年9月26日


(略) (略) 老八景同城配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略) (略) 老八景同城配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根据业务量变化情况及处理时限要求,保证在合同期间做好货物配送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

1.2人员要求: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驾驶证准驾车型C1及以上,安全驾龄在3年以上,熟悉本县路线。

1.3项目区域:

上林县辖区范围内。

1.4配送车型:

供应商承运车辆容积不低于18立方米的封闭式车辆。

1.5配送要求:

供应商必须用符合采购人配送货的车辆,为采购人实行优质、快捷、安全的配送货服务。保证采购人的货物按规定、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地配送至目的地。按照项目操作要求进行物品配送,不能对装卸物品进行暴力抛、扔等动作。

1.6结算方式:

供应商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费用(税点为6%),采购人在收到运输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结清供应商上月费用。。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由报价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成交。报价相同的,将按服务能力、业绩等方面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入围前三名成交候选人。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比选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4)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 (略) (略) 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 (略) (略) 和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关联公司),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登记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6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0月7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报名地点: (略) 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30:00。

2、投标地点: (略) 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q.com

  采购人: (略) (略)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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