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海南海口自贸港暨国际数据中心外市电工程一期EPC项目第二次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海南海口自贸港暨国际数据中心外市电工程一期EPC项目第二次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海南海口)自贸港暨国际 (略) 电工程一期EPC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IYD*,招标代理编号:07-10-04A-2023-D-B21007),招标人为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兴洋大道与德高路交叉口东北侧)。 1.2? 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30.69亩,一栋数据中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测绘、设计、施工、采购等范围的所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①工程设计包含:工程前期测绘、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竣工测绘、竣工图设计等;②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设施、设备等;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④其他建设内容:供电方案审批协调、勘察测绘、图纸设计等;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供电验收及协调、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下表:
1.5?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标段1:外线设计施工、标段2:配电设计施工。
1.6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时间,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1.8?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报价均划分“设计费”报价、“施工费”报价2个部分,各部分均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一览表”的“C列”),投标人相应报价超过对应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 合同签订模式: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最高执行金额为审计后的结算金额,不超出合同签约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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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无特殊说明,各标段均适用: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证书: 2.2.1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资质。 2.2.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具备承装、承试资质,且均为五级或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下列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注:上述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投标人拟派相关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3.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3.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指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电力技术工程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电气安装专业或电气设计等专业; 2.3.3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书扫描件;(2)相关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屏(须至少涵盖2023年04月或之后的任意月份);(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函;(4)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网址查询结果截图(如有)。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4、投标人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2.4.1标段1适用:在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1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缆线路引入工程施工业绩。 2.4.2标段2适用:在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1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略) 验收通过的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该合同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查询截图。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为准。②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 (略) 验收通过的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该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查询截图。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金额、时间为准。③以下任一情况均视为无效业绩:A.材料提供不全;B.合同(或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C.合同(或框架合同)签字盖章页仅有一方盖章或双方均未盖章(如合同明确约定签字并盖章有效的,还须双方签字(签名章)和盖章才算有效业绩;合同明确签章后或者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只要有双方盖章或签字(签名章)也算有效业绩);D.同一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相关证明材料间无法体现对应关系。④总价合同/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中,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后者为准,仅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2.5、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证明材料: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扫描件,或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截屏)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6、投标人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专业操守,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受地域限制)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至今尚未解决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函》,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工信部网站(http://**)中,如核查发现投标人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或“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违法失约信息”的将被否决。】 2.6.2投标人应根据《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略) 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以具备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及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证明材料: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经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经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22时00分至 2023年10月09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25楼 (略) 海南分公司开标室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略) 金龙路88号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孙经理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何林军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25楼 (略) 海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何林军、尹毓、李倩欣、林诗辉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招标代理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00~12:00、下午14:30~18:00 电子邮件:*@*26.com 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应答过程中,若遇到业务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若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的业务问题不满意,请咨询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0、附加项 10.1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在ES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能准确联系。 10.2 请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购买标书的操作,如供应商未及时购买标书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略) 2023年09月26日 |
?本招标项目 (略) (海南海口)自贸港暨国际 (略) 电工程一期EPC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IYD*,招标代理编号:07-10-04A-2023-D-B21007),招标人为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兴洋大道与德高路交叉口东北侧)。 1.2? 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30.69亩,一栋数据中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测绘、设计、施工、采购等范围的所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①工程设计包含:工程前期测绘、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竣工测绘、竣工图设计等;②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设施、设备等;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④其他建设内容:供电方案审批协调、勘察测绘、图纸设计等;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供电验收及协调、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下表:
1.5?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标段1:外线设计施工、标段2:配电设计施工。
1.6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时间,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1.8?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报价均划分“设计费”报价、“施工费”报价2个部分,各部分均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一览表”的“C列”),投标人相应报价超过对应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 合同签订模式: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最高执行金额为审计后的结算金额,不超出合同签约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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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无特殊说明,各标段均适用: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证书: 2.2.1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资质。 2.2.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具备承装、承试资质,且均为五级或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下列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注:上述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投标人拟派相关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3.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3.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指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电力技术工程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电气安装专业或电气设计等专业; 2.3.3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书扫描件;(2)相关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屏(须至少涵盖2023年04月或之后的任意月份);(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函;(4)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网址查询结果截图(如有)。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4、投标人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2.4.1标段1适用:在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1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缆线路引入工程施工业绩。 2.4.2标段2适用:在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10KV(含)以上电压等级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略) 验收通过的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该合同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查询截图。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为准。②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 (略) 验收通过的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该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查询截图。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金额、时间为准。③以下任一情况均视为无效业绩:A.材料提供不全;B.合同(或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C.合同(或框架合同)签字盖章页仅有一方盖章或双方均未盖章(如合同明确约定签字并盖章有效的,还须双方签字(签名章)和盖章才算有效业绩;合同明确签章后或者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只要有双方盖章或签字(签名章)也算有效业绩);D.同一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相关证明材料间无法体现对应关系。④总价合同/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中,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后者为准,仅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2.5、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证明材料: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扫描件,或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截屏)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6、投标人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6.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专业操守,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受地域限制)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至今尚未解决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函》,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工信部网站(http://**)中,如核查发现投标人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或“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违法失约信息”的将被否决。】 2.6.2投标人应根据《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略) 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以具备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及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证明材料: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经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经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22时00分至 2023年10月09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25楼 (略) 海南分公司开标室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略) 金龙路88号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孙经理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何林军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25楼 (略) 海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何林军、尹毓、李倩欣、林诗辉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招标代理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00~12:00、下午14:30~18:00 电子邮件:*@*26.com 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应答过程中,若遇到业务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若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的业务问题不满意,请咨询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0、附加项 10.1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在ES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能准确联系。 10.2 请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购买标书的操作,如供应商未及时购买标书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略) 2023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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