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
项目名称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 | 企业名称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3-09-26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 所属行业 | 其他 |
项目核准文号 | 内交发〔2022〕820号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开标时间 | 2023-10-17 09:00 |
一 | 项目概况 | |||||||||||||||||||||||||||||||||||||||||||||||||||||||||||||||||||||
1 | 项目名称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 | 项目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 | ||||||||||||||||||||||||||||||||||||||||||||||||||||||||||||||||||
2 | 项目编号 | rcyh-2023 | 工程建设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 ||||||||||||||||||||||||||||||||||||||||||||||||||||||||||||||||||
3 | 审核批准文号 | 内交发〔2022〕820号 | 集中开标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 (略) 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交通岗亭南50米) | ||||||||||||||||||||||||||||||||||||||||||||||||||||||||||||||||||
4 | 招标公告编号 | E** | ||||||||||||||||||||||||||||||||||||||||||||||||||||||||||||||||||||
二 | 内容及标段情况(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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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招标公告内容 |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023年度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用于公路养护分配计划的通知》(内交发〔2022〕82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用于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内建财〔2022〕149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日常养护相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辖区内各等级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日常维修)及公路的应急养护(不包括内容与修复、预防养护及专项养护工程相同)等临时处置作业项目。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含公路桥涵、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等)及构筑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绿化环保设施)、公路用地等有形资产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2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64个月,自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①或②任意资质要求: ①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级资质和三类*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养护*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桥梁养护*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最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1、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时00分,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线报名。 2、报名投标流程 登*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交通岗亭南50米),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营业执照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人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7.4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7.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兴安 (略) 陵园路81号 电 话:048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内蒙古兴安 (略) 陵园路81号 邮 编:* 电 话:0482-*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 电 话:*、0471-* 传 真:0471-* 联 系 人:刘先生 2023年9月26日 |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 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按下述步骤进行电子报名投标 1、登*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2、单位、法人代表、工作人员注册:【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3、数字认证:可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也可在网上电子认证(方法附后); 4、单位给工作人员个人授权:用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基本信息>把法人代表的账号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到【工作授权】处,给工作人员授权(建议授“全权中”); 5、报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个人登录】>【去单位】>【投标报名】 >报名; 6、投标:报名通过的单位,在单位空间的【急办事项】处接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 ||||||||||||||||||||||||||||||||||||||||||||||||||||||||||||||||||||||
四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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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1.pdf | ||||||||||||||||||||||||||||||||||||||||||||||||||||||||||||||||||||||
附属文件: | ||||||||||||||||||||||||||||||||||||||||||||||||||||||||||||||||||||||
电子报名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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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名应提交(上传)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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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关公告
无相关公告
项目名称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 | 企业名称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3-09-26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 所属行业 | 其他 |
项目核准文号 | 内交发〔2022〕820号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开标时间 | 2023-10-17 09:00 |
一 | 项目概况 | |||||||||||||||||||||||||||||||||||||||||||||||||||||||||||||||||||||
1 | 项目名称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 | 项目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 | ||||||||||||||||||||||||||||||||||||||||||||||||||||||||||||||||||
2 | 项目编号 | rcyh-2023 | 工程建设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 ||||||||||||||||||||||||||||||||||||||||||||||||||||||||||||||||||
3 | 审核批准文号 | 内交发〔2022〕820号 | 集中开标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 (略) 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交通岗亭南50米) | ||||||||||||||||||||||||||||||||||||||||||||||||||||||||||||||||||
4 | 招标公告编号 | E** | ||||||||||||||||||||||||||||||||||||||||||||||||||||||||||||||||||||
二 | 内容及标段情况(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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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招标公告内容 | |||||||||||||||||||||||||||||||||||||||||||||||||||||||||||||||||||||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日常养护相关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023年度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用于公路养护分配计划的通知》(内交发〔2022〕82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用于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内建财〔2022〕149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日常养护相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辖区内各等级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日常维修)及公路的应急养护(不包括内容与修复、预防养护及专项养护工程相同)等临时处置作业项目。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含公路桥涵、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等)及构筑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绿化环保设施)、公路用地等有形资产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2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64个月,自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①或②任意资质要求: ①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级资质和三类*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养护*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桥梁养护*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最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或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1、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时00分,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线报名。 2、报名投标流程 登*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呼铁党校南楼(交通岗亭南50米),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营业执照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人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7.4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7.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兴安 (略) 陵园路81号 电 话:048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内蒙古兴安 (略) 陵园路81号 邮 编:* 电 话:0482-*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 电 话:*、0471-* 传 真:0471-* 联 系 人:刘先生 2023年9月26日 |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 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按下述步骤进行电子报名投标 1、登*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2、单位、法人代表、工作人员注册:【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3、数字认证:可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也可在网上电子认证(方法附后); 4、单位给工作人员个人授权:用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基本信息>把法人代表的账号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到【工作授权】处,给工作人员授权(建议授“全权中”); 5、报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个人登录】>【去单位】>【投标报名】 >报名; 6、投标:报名通过的单位,在单位空间的【急办事项】处接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 ||||||||||||||||||||||||||||||||||||||||||||||||||||||||||||||||||||||
四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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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文件: | ||||||||||||||||||||||||||||||||||||||||||||||||||||||||||||||||||||||
电子报名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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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名应提交(上传)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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